“傻子”法官翟树全 换回人民翘首赞
2013-11-29 15:00:22 | 来源:中国法院网陕西频道 | 作者:李璐
  扎根基层工作23年,对3000多起案件诉前进行调解,审结各类案件2400多件,调撤率达90%以上,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23年全心为民从未过收礼,他的每一天都是平凡的,但他的一生却是伟大的,他的妻子称他是“傻子”,活得累,这个人就是人民法官翟树全。

  翟树全在荣获2012年度法治人物“年度特别贡献奖”时,颁奖词是这样评价他的:他们扎根乡村,埋头基层,他们淡泊名利,恪尽职守。乡村法官翟树全,案结事了,胜败皆服。这几句话是对我们的榜样翟树全同志一生经典总结。扎更基层法庭工作23期间,在审判岗位上每天面对着人民群众鸡毛蒜皮、大小不一的纠纷,把每一个当事人当做自己的亲人,热情对待,耐心解释;把每一个案件当做家事、大事;将审判工作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岗位,默默奉献,用行动诠释了一名基层法官的道德价值和人生价值。

  在满含热泪的阅读完翟树全法官的先进事迹后,我认为我们这些同样战斗在基层的人民法官应当学习他以下两个方面:一、学习他在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工作中所创立十大调解法;二、学习他追求公平正义,默默奉献的高贵品质。

  翟树全法官的十大调解法,分别是公平对待,充分倾听,寻求外力,细节取胜,切中要害,趁热打铁,回顾往昔,亲情感化,说服教育。他办案有个特点是“能磨”,也是要坚持调解优先。他审理的案件,总是千方百计做好调解工作,能调解的尽量调解,能不判决结案的,尽量不用判决结案的方式结案。审判工作很琐碎,从立案、调查、审理、调解、判决、判后释疑,无一不细,但翟树全在工作中,一心一意为老百姓办实事,让群众切身体会到,司法为民的真诚。这些对于我们工作在审判、执行岗位的基层法官来说,这些都是宝贵的经验,法律规定的刚性,司法过程的温情,将我们审判技巧和法律知识运用到为人民服务中,运用我们各种解纷机制,化解社会矛盾,将纠纷消除在开端,用公正的判决,赢得当事人和广大群众对法律的敬仰和遵从。

  翟树全法官在农村基层法庭工作的年限和工作能力,完全有条件调回院机关工作,作为一个在机关工作的法官给爱人在县城找个工作是很容易的,还能改变一下家庭经济状况。院领导与庭长几次找他谈话,问他是否想回机关工作,每次他都谢绝了领导的关心,他说,自己生长在农村,能给村民调解矛盾,化解纠纷才是自己的优势。在这位乡村法官的身上,我看到了共产党人的信念和理想,他的淡泊名利,清正廉洁,珍视人民法官的尊严与荣誉,恪守法官的职业道德,加强自身修养,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努力改进司法作风,树立和维护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乡村法官”翟树全的背后,有大爱的弥漫。有人说,爱心是一片冬日的阳光,使饥寒交迫的人感到人间的温暖;爱心是沙漠中的一泓清泉,使身处绝境的人重新看到生活的希望;爱心是一首飘荡在夜空里的歌谣,使孤苦无依的人得到心灵的慰藉;爱心是一片洒落在久旱的土地上的甘霖,使心灵枯萎的人感到情感的滋润。正是怀着一腔为国为民的拳拳爱心,翟树全23年来扎根基层,虽然条件艰苦,却无怨无悔,只为方便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这23年来,他爱岗敬业,以庭为家,常常放弃休息日,把法庭开在田间地头、当事人家中,只要群众需要,无论刮风下雨,不管白天黑夜,随叫随到。可以说,小小的“乡村法官”,以大大的爱善之心,演绎了一个“法律之魂”。

  翟树全法官的先进事迹,激励着我为实现司法为民的光荣任务而不懈努力,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成绩为人民群众实现司法正义,不辱使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我要学习他无私奉献,扎根基层,认真担负社会责任,我要学习他刚正不阿,甘守清平,默默奋斗。

  (作者单位:陕西省汉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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