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的柔情为妇女儿童撑起一片蓝天
2013-11-29 08:56:04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潘亚丽
  2011年,广西融安县人民法院与融安县妇女联合会共同正式挂牌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岗,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配强维权队伍,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规范化、体系化,为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建立司法联动维权绿色通道

  该院为妇女儿童开设司法联动维权绿色通道,从来信来电来访到立案受理、审判执行,全程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一条龙”服务,并与工商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相关部门联动司法,形成维权合力。在刑事审判中,对少年案采用圆桌 “温情审判”方式,切实保障少年犯的合法权利,维护其身心健康。

  自妇女儿童维权岗挂牌成立以来,该院共受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民事案件835件、刑事案件52件、行政案件5件,进行诉前调解案件10件,涉及妇女儿童维权的执行案件57件,执行回款达2612785.99元,对涉案妇女儿童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127294.5元。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创新维权方式

  依托信息网络平台,该院开设了妇女儿童维权QQ群:329205723,以及融安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微博,并公开了妇女儿童维权专线:0772-8123723,通过QQ群和微博维权平台及电话维权专线,及时掌握涉案妇女儿童动态,以最方便快捷的方式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

  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普法宣传活动

  该院以“法律六进”普法宣传活动为契机,与妇联、团委、学校、社区等合作交流,依托乡镇法庭的作用,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法律进社区乡屯”、“女法官走基层”等活动,通过开设培训班、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板报宣传、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使群众更好的了解法律,能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预防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事件发生。

  以法律的柔性之光将爱的力量延续

  2013年3月19日,该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小刚、小华(均为化名,且均为未成年在校学生)因儿子小贝(化名,起诉时未满周岁)的抚养问题而诉至本院,该案引起了该院妇女儿童维权岗法官的高度重视。主办法官从保证小刚、小华继续完成学业及保障小贝的健康成长出发,通过谈心的方式分别与小刚、小华交流,并与双方的家长进行沟通,通过各方的努力,该案最终以撤诉告结。结案后,该院妇女儿童维权岗法官继续关注着这特殊的三口之家的成长。

  2009年的冬天,该院女法官在走基层时注意到这样一个家庭:年逾七旬的罗家老奶奶带着平均年龄不到9岁的四个孙女生活。向村干部了解后得知,罗家四姐妹的爷爷因过失犯罪被判刑,患有精神病的爸爸已过世,妈妈离家出走。此后,该院一直关注着四姐妹的成长,并在全院发起了爱心大本营。该院妇女儿童维权岗挂牌成立后,更是将罗家四姐妹纳入妇女儿童维权岗长期关注和帮扶的对象。2013年6月,融安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法官在征得罗家爷爷同意后,向社会报道了罗家四姐妹的境况,社会各界爱心如潮,爱的力量瞬间凝聚,社会的力量不仅从物质上缓解了罗家的困难,更从精神上鼓励和支持着罗家。融安县妇女儿童维权岗将继续关注罗家四姐妹的成长,将法律的柔性之光普洒大地,让更多的妇女儿童感受到法律的柔情,让社会更加关注和关爱妇女儿童。

  勇敢探索,积极创新,呼吁社会共同关注

  该院在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过程中,不断摸索新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加强沟通学习,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社会上也得到了好评。该院将继续努力,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提上新的台阶,呼吁社会共同关注妇女儿童,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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