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巡回审判“以案说法”促进法制宣传
2013-11-20 14:55:23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韦素敏
巡回审判现场
  为了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引导群众形成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11月18日,广西博白县人民法院旺茂法庭深入旺茂镇旺茂村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在农村有一定代表性、典型性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由于案件公开审理,法官以案说法,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

  该案原告李某华与案外人李某东是亲兄弟。2005年5月12日,案外人李某东未经原告同意,擅自与被告万某签订《断让土地协议书》,将属于原告所有的247.9平方米土地承包经营权断买给被告万某。该协议经二审认定无效,现原告向法院起诉请求被告拆除房屋,排除妨害,将土地归还给原告。

  旺茂镇旺茂村瓦瑶山队有村民22户,在水英二级公路旁转让土地面积约有2650平方米,类似该案的转让方式在旺茂村很普遍。案外人李某东未经土地所有权人瓦瑶队、承包经营权利人李某华同意,将尚未办理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247.9平方米土地永久性转让给不属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万某,事后亦没有获得相关权利人的追认,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第二款“承包地不得买卖”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案外人李某东与被告万某签订的《断让土地协议书》无效,万某因无效协议取得的坡地应当返还给原告李某华。

  法官在庭后对自发来旁听的群众上起了普法课,一边耐心解答村民提出的法律问题,一边以案说法,将法理与情理相融合,为当事人及旁听群众明法析理,起到良好的法律宣传效果。群众们纷纷表示,通过旁听该案受到了一次很好的法制教育,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巡回审判既能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同时还增加法院办案的透明度,提升了审判工作在老百姓心中的公信力。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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