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法院奏响执行工作“前进三部曲”
2013-11-18 14:56: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玉林频道 | 作者:吕子锋
在巍巍大容山脚、落英缤纷的圭江江畔,活跃者这样一群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广西北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他们虽不能身着法袍、手持法槌,端坐在威严的审判庭内击槌宣判,但却能努力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后的实现,并以此作为自己孜孜不倦地追求与坚守。他们长年累月地穿行于大街小巷,忙碌在田间地头,奔波于丘陵山川之中,用“阳光清廉、民本和谐、联动威慑”的执行力文化,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在北流这片洞天福地,奏响“执行前进曲”。
第一曲:阳光执行,主动邀请检察院监督执行效果好
2013年5月14日下午,北流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中,主动邀请北流市检察院民行科科长陈龙、检察员梁立光到执行现场监督执行工作,法官与检察官一起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潘某林与被告潘某成等四人的房屋东西相邻,中间相隔一米多宽通道,通道里留有一条30多厘米的排水沟。2011年冬,被告占用通道空地,开挖地基,并在本宅卫生间至原告主屋东南墙角筑起围墙。这就占用了公用排水沟空间,改变了原有排水沟流向,导致两屋之间排水十分不畅。北流法院于2012年12月25日依法作出判决,被告停止对原告房屋排水沟的侵权,填平开挖的围墙基础,拆除被告卫生间至原告主屋东南墙角间的围墙,恢复排水沟原貌。并告知救济途径及期限。在判决书送达后,被告既不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也不依法履行法院判决,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多次走访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潘某成等四人情绪较为激动,态度较为强硬。为防止事态恶化,最大程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执行理念,北流法院主动邀请北流市检察院检察官现场监督执行全过程。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始终严格按程序进行,全程拍照、做好笔录,检察院民行科科长陈龙、检察员梁立光全程进行监督,并由陈龙在现场笔录上签字确认,协助法官做法律解释和思想工作。经过两个多小时不懈努力,本次执行顺利完成,维护了法律的威严。
第二曲:能动执行,百万执行款集中兑付
2013年9月18日上午,北流法院执行查控中心办公室,一场执行款集中兑付会议在这里举行。电器厂的17名工人一扫往日的愁容,拿到了久盼的执行款,他们用一阵阵掌声表达了感激、喜悦的心情。当天总计兑现执行款448.5428万元。
自开展涉党政机关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成立了由北流市委、市委政法委和法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清案活动领导机构,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制定了工作方案,在物力、财力、人力方面为清案活动提供充分保障。清案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带队深入各镇与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共同协调、研究执行方案,并多次召开债务人会议,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债务,有效化解案件。截至今年9月,北流法院完成了23件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清理任务,涉案标的1468万元。
第三曲:联动执行,妥善执结排除妨碍纠纷案
2013年 11月13日上午,今年第30号台风“海燕”刚过,北流法院执行局深入乡村,在当地镇政府、司法所、综治办以及村委会的支持和配合下,依法妥善执结了一起相邻房屋排水排除妨碍纠纷案。
申请执行人梁某芬、邓某等8人与被执行人邓某文、邓某武、徐某均是北流市新圩镇新圩村11组农户。申请执行人的房屋与邓某文的一栋房屋相邻,邓某文的一栋房屋现在由其兄弟邓某武、徐某夫妻居住使用。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各自的房屋后背有一条排水渠,该排水渠约100米,流向东西走向,途经双方屋背经过,双方共同使用。2011年冬至前一天邓某武、徐某在排水沟梁某芬与邓某文房屋交界处用混凝土堵塞水沟。申请执行人发现后,要求邓某武、徐某夫妻拆除堵塞物,邓某武、徐某没有拆除,反而在混凝土之上砌砖,建成一堵高1.33米、长0.70米、下宽0.45米、上宽0.25米的砖墙,把排水渠堵死。该案经北流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拆除混凝土砖墙。判决生效后,邓某武、徐某夫妻拒绝履行,梁某芬、邓某等8人为此于2013年8月13日申请北流法院强制执行。
由于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抵触情绪非常大,执行法官与地方政府、司法所、综治办、村委会干部一起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做思想工作未果。2013年11月13日,北流法院执行局组织15名执行干警到现场执行,并再次起动联动平台,邀请政府干部、司法所、综治办、村委干部做被执行人的工作,经过了近3个小时反反复复、苦口婆心的劝说,终于化解了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对抗法院执行的情绪。执行人员、司法警察在当地政府、司法所、综治办、村委会的支持和配合下,对被执行人砌在通道上的障碍物强制予以清除,并划好通道界线,经当事人验收后宣布交付双方管理和使用。与此同时,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协商好相关赔偿事宜,至此,该案也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第一曲:阳光执行,主动邀请检察院监督执行效果好
2013年5月14日下午,北流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中,主动邀请北流市检察院民行科科长陈龙、检察员梁立光到执行现场监督执行工作,法官与检察官一起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潘某林与被告潘某成等四人的房屋东西相邻,中间相隔一米多宽通道,通道里留有一条30多厘米的排水沟。2011年冬,被告占用通道空地,开挖地基,并在本宅卫生间至原告主屋东南墙角筑起围墙。这就占用了公用排水沟空间,改变了原有排水沟流向,导致两屋之间排水十分不畅。北流法院于2012年12月25日依法作出判决,被告停止对原告房屋排水沟的侵权,填平开挖的围墙基础,拆除被告卫生间至原告主屋东南墙角间的围墙,恢复排水沟原貌。并告知救济途径及期限。在判决书送达后,被告既不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也不依法履行法院判决,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多次走访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潘某成等四人情绪较为激动,态度较为强硬。为防止事态恶化,最大程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执行理念,北流法院主动邀请北流市检察院检察官现场监督执行全过程。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始终严格按程序进行,全程拍照、做好笔录,检察院民行科科长陈龙、检察员梁立光全程进行监督,并由陈龙在现场笔录上签字确认,协助法官做法律解释和思想工作。经过两个多小时不懈努力,本次执行顺利完成,维护了法律的威严。
第二曲:能动执行,百万执行款集中兑付
2013年9月18日上午,北流法院执行查控中心办公室,一场执行款集中兑付会议在这里举行。电器厂的17名工人一扫往日的愁容,拿到了久盼的执行款,他们用一阵阵掌声表达了感激、喜悦的心情。当天总计兑现执行款448.5428万元。
自开展涉党政机关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成立了由北流市委、市委政法委和法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清案活动领导机构,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制定了工作方案,在物力、财力、人力方面为清案活动提供充分保障。清案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带队深入各镇与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共同协调、研究执行方案,并多次召开债务人会议,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债务,有效化解案件。截至今年9月,北流法院完成了23件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清理任务,涉案标的1468万元。
第三曲:联动执行,妥善执结排除妨碍纠纷案
2013年 11月13日上午,今年第30号台风“海燕”刚过,北流法院执行局深入乡村,在当地镇政府、司法所、综治办以及村委会的支持和配合下,依法妥善执结了一起相邻房屋排水排除妨碍纠纷案。
申请执行人梁某芬、邓某等8人与被执行人邓某文、邓某武、徐某均是北流市新圩镇新圩村11组农户。申请执行人的房屋与邓某文的一栋房屋相邻,邓某文的一栋房屋现在由其兄弟邓某武、徐某夫妻居住使用。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各自的房屋后背有一条排水渠,该排水渠约100米,流向东西走向,途经双方屋背经过,双方共同使用。2011年冬至前一天邓某武、徐某在排水沟梁某芬与邓某文房屋交界处用混凝土堵塞水沟。申请执行人发现后,要求邓某武、徐某夫妻拆除堵塞物,邓某武、徐某没有拆除,反而在混凝土之上砌砖,建成一堵高1.33米、长0.70米、下宽0.45米、上宽0.25米的砖墙,把排水渠堵死。该案经北流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拆除混凝土砖墙。判决生效后,邓某武、徐某夫妻拒绝履行,梁某芬、邓某等8人为此于2013年8月13日申请北流法院强制执行。
由于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抵触情绪非常大,执行法官与地方政府、司法所、综治办、村委会干部一起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做思想工作未果。2013年11月13日,北流法院执行局组织15名执行干警到现场执行,并再次起动联动平台,邀请政府干部、司法所、综治办、村委干部做被执行人的工作,经过了近3个小时反反复复、苦口婆心的劝说,终于化解了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对抗法院执行的情绪。执行人员、司法警察在当地政府、司法所、综治办、村委会的支持和配合下,对被执行人砌在通道上的障碍物强制予以清除,并划好通道界线,经当事人验收后宣布交付双方管理和使用。与此同时,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协商好相关赔偿事宜,至此,该案也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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