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夫伪造学校印章 售假条给学生获管制6个月
2013-11-13 10:33:00
中国法院网讯 (朱家重 吴静) 现年30多岁的闫某,平时在河南民权县城靠蹬人力三轮车维持生活,在拉客过程中,闫某听说卖给学生请假条能牟利,于是在电脑上私刻学校印章销售学校请假条给学生,结果构成犯罪而获刑。2013年11月11日,闫某因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被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2月份,被告人闫某在电脑上伪造民权县高级中学学生处的印章,并多次制成民权县高级中学的请假条销售给学生,从中谋利。
法院认为,被告人闫某利用科技手段,通过变造方法,伪造事业单位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遂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2月份,被告人闫某在电脑上伪造民权县高级中学学生处的印章,并多次制成民权县高级中学的请假条销售给学生,从中谋利。
法院认为,被告人闫某利用科技手段,通过变造方法,伪造事业单位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遂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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