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法院创新两个角色撑起少审一片蓝天
2013-11-06 09:14:37 |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建频道 | 作者:何春晓 付臻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以关爱失足少年、保护教育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己任,寓帮教于审,融情理于法,用司法的温情撑起同一片蓝天,使一个个折翼的天使重新起飞。2011年以来,该院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8件,被评为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涌现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省“少年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角色1:“临时妈妈”
让爱“不断电”
小汪父母关系恶劣、长期不和,因在家中得不到温暖与关怀,他无心学习,在初三时就辍学,跟随哥哥背井离乡来到厦门。但没过多久哥嫂就对这个寄居篱下的孩子冷眼相对,经常无端责骂。在一次激烈的争吵后,小汪被迫离开哥嫂家,与同乡喻某一起居住。一个十六七岁的孩子,在一个陌生的大城市,无人管教,又没有生存能力,他孤独迷茫,很快就结识了一些社会不良青年,在这些人的诱导下走向了犯罪的道路。一晚,小汪携带一把水果刀伙同喻某,趁行人钟某不备,抢走其钱包、手机。钟某发觉后当场抓住喻某并报警。一个小时后,民警在喻某的带领下,在一家网吧内将躲藏其中的小汪抓获。
然而令人心寒的是,据小汪说,他的父母长期离家在外打工,几乎从不关心过问他的生活。出事后,法官们几次三番通过电话和他的父母沟通,但直到开庭那天,他们始终不愿露面。那一天,坐在被告人法定代理人席位上的,是法官们为小汪找的一位“临时妈妈”。
“喻妈妈人很好,很关心我,她经常陪我聊天,她和我说的话,比我爸妈几年来和我说得都多呢。”小汪口中的这位“喻妈妈”50多岁,慈眉善目,是一家国企的退休干部,长期以来热心公益事业,这次作为海沧法院推荐的“合适代理人”,她成为小汪的“临时妈妈”。
在和小汪多次沟通后,喻女士告诉刑庭的法官们,其实小汪本质上是个不错的孩子,只是长期以来缺乏亲情关爱和长辈监管,加上本人心理素质薄弱,交友不慎,又没有受过完整的教育,文化程度低,最终才走上犯罪之路。经过悉心教育,小汪当庭表示认罪服法,决心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为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我院和海沧区关工委合作,通过个人申报和组织筛选相结合的形式,确定了一批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热心社会工作、品质优秀的非公检法机关在职人员作为海沧区首批‘合适代理人’,小汪与喻女士的临时母子搭配就是我们实行该制度的案例之一。”刑事审判庭黄庭长介绍说。
角色2:心理辅导
撑起心灵保护伞
“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一直站在门口不肯进来,盯着我们看,我觉得他很紧张,也很不安。”主审法官牟燕回忆说:“小邱当时读初二,因故意伤害被提起公诉。接到这个案子后我们先后走访了他的学校和家庭,分别听取了老师、同学、家长、邻居、村委会干部、民警等来自各方面的声音。我们还请了康老师针对小邱的情况,对其犯罪的成因作出了专业分析。”
牟燕所提到的“康老师”是心理咨询机构向海沧法院推荐的具有国家认证资质的心理咨询专家。早在2009年初,海沧法院就开始在未成年人心理辅导领域积极探索,经过两年的尝试和实践,2011年2月,海沧法院与心灵空间(厦门)咨询有限公司就涉少审判心理学应用达成合作协议,建立起了未成年刑事被告人心理辅导制度。
康老师提交的心理评估报告指出,“小邱家庭关系和睦,在学校表现良好,出于青春期的叛逆心理,一时冲动,为了所谓的‘江湖义气’、‘兄弟情谊’帮人打架出头。事发后,他对自己伤人的举动充满内疚和自责,对即将接受的刑事制裁更是倍感恐惧,甚至出现轻微的强迫症表现。”接受心理辅导后,小邱悔改意识强烈,在康老师的帮助下不断调适状态,渐渐敢于正确面对错误,面对生活。
被判处缓刑后,小邱回到学校继续学业,“其实我们一直放心不下,怕他在学习、生活中受到歧视,对他的心理会有影响。那之后,我和康老师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去看望他,和老师、家长聊聊天,希望在我们的共同关爱下他能像其他孩子一样健康成长。”渐渐地,刑庭的法官们成了小邱的亲人,他有时候会打来电话主动汇报自己的学习情况,还亲切地叫牟燕法官为法官姐姐。去年中考结束后,小邱从原先的普通中学顺利考入了一所省一级达标学校,这个喜讯让刑庭的法官们由衷感到欣慰。法律无情人有情,就像对待自己家里犯了错的孩子,法官们给予这些孩子的,是鼓励、关爱和包容。
海沧法院这种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的“一案一心理辅导”的做法,帮助未成年被告人缓解因为审判带来的心理压力,消除他们因犯罪和刑罚造成的心理伤害。至今,已经有40多名失足少年在这里接受了心理辅导,无一人重新犯罪。
重找生活绿洲
未成年人小平和小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缓刑,在回乡接受考察期间,海沧法院刑事审判庭的陈军晖法官在得知他们长时间待业在家的现状后,多次上门了解情况,带着这两个孩子周转于街道、社区、劳保部门、银行之间,帮他们选择适合的就业门路,又帮他们联系贷款。
“能周末办的事我就放在周末,有时候实在不行,就自己安排加班,辛苦当然是辛苦,不过现在我放心了,他们都已经干起了海上养殖,而且干得很好,收入也不错!”陈法官回忆起这两个孩子,紧锁的眉头一下就舒展开了。
因盗窃罪被判处缓刑的小江性格内向,来自离异家庭,父亲常年外出打工,很少与儿子进行感情交流。小江因为空虚无聊而迷恋上了网络,为筹钱上网而走上了盗窃之路。针对小江的情况,刑庭的法官们将帮教重点放在引导他对未来人生的规划上,帮助他从网络的虚拟世界中走出来,树立希望和目标。现在,小江已经就读于一家职业学校,专门学习计算机编程。同样是爱好,这次却带领着他走上了人生的正途。
在判后帮教工作中,法官们有的放矢,对判处实刑、重刑的,着重于增强他们服刑的心理承受能力;对被判处缓刑、管制或免刑的,着重于帮助他们吸取教训,切除身上的恶习,通过跟踪回访巩固辅导效果,帮助其积极融入社会,避免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我们主动和学校、社区、家庭建立三位一体的预防犯罪网络。”海沧法院副院长李加胜介绍说:“在学校设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展‘小法官夏令营’活动,组织学生观摩庭审、举行‘模拟法庭’、给家长们开设‘普法课堂’,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很受师生们的欢迎。”
角色1:“临时妈妈”
让爱“不断电”
小汪父母关系恶劣、长期不和,因在家中得不到温暖与关怀,他无心学习,在初三时就辍学,跟随哥哥背井离乡来到厦门。但没过多久哥嫂就对这个寄居篱下的孩子冷眼相对,经常无端责骂。在一次激烈的争吵后,小汪被迫离开哥嫂家,与同乡喻某一起居住。一个十六七岁的孩子,在一个陌生的大城市,无人管教,又没有生存能力,他孤独迷茫,很快就结识了一些社会不良青年,在这些人的诱导下走向了犯罪的道路。一晚,小汪携带一把水果刀伙同喻某,趁行人钟某不备,抢走其钱包、手机。钟某发觉后当场抓住喻某并报警。一个小时后,民警在喻某的带领下,在一家网吧内将躲藏其中的小汪抓获。
然而令人心寒的是,据小汪说,他的父母长期离家在外打工,几乎从不关心过问他的生活。出事后,法官们几次三番通过电话和他的父母沟通,但直到开庭那天,他们始终不愿露面。那一天,坐在被告人法定代理人席位上的,是法官们为小汪找的一位“临时妈妈”。
“喻妈妈人很好,很关心我,她经常陪我聊天,她和我说的话,比我爸妈几年来和我说得都多呢。”小汪口中的这位“喻妈妈”50多岁,慈眉善目,是一家国企的退休干部,长期以来热心公益事业,这次作为海沧法院推荐的“合适代理人”,她成为小汪的“临时妈妈”。
在和小汪多次沟通后,喻女士告诉刑庭的法官们,其实小汪本质上是个不错的孩子,只是长期以来缺乏亲情关爱和长辈监管,加上本人心理素质薄弱,交友不慎,又没有受过完整的教育,文化程度低,最终才走上犯罪之路。经过悉心教育,小汪当庭表示认罪服法,决心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为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我院和海沧区关工委合作,通过个人申报和组织筛选相结合的形式,确定了一批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热心社会工作、品质优秀的非公检法机关在职人员作为海沧区首批‘合适代理人’,小汪与喻女士的临时母子搭配就是我们实行该制度的案例之一。”刑事审判庭黄庭长介绍说。
角色2:心理辅导
撑起心灵保护伞
“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一直站在门口不肯进来,盯着我们看,我觉得他很紧张,也很不安。”主审法官牟燕回忆说:“小邱当时读初二,因故意伤害被提起公诉。接到这个案子后我们先后走访了他的学校和家庭,分别听取了老师、同学、家长、邻居、村委会干部、民警等来自各方面的声音。我们还请了康老师针对小邱的情况,对其犯罪的成因作出了专业分析。”
牟燕所提到的“康老师”是心理咨询机构向海沧法院推荐的具有国家认证资质的心理咨询专家。早在2009年初,海沧法院就开始在未成年人心理辅导领域积极探索,经过两年的尝试和实践,2011年2月,海沧法院与心灵空间(厦门)咨询有限公司就涉少审判心理学应用达成合作协议,建立起了未成年刑事被告人心理辅导制度。
康老师提交的心理评估报告指出,“小邱家庭关系和睦,在学校表现良好,出于青春期的叛逆心理,一时冲动,为了所谓的‘江湖义气’、‘兄弟情谊’帮人打架出头。事发后,他对自己伤人的举动充满内疚和自责,对即将接受的刑事制裁更是倍感恐惧,甚至出现轻微的强迫症表现。”接受心理辅导后,小邱悔改意识强烈,在康老师的帮助下不断调适状态,渐渐敢于正确面对错误,面对生活。
被判处缓刑后,小邱回到学校继续学业,“其实我们一直放心不下,怕他在学习、生活中受到歧视,对他的心理会有影响。那之后,我和康老师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去看望他,和老师、家长聊聊天,希望在我们的共同关爱下他能像其他孩子一样健康成长。”渐渐地,刑庭的法官们成了小邱的亲人,他有时候会打来电话主动汇报自己的学习情况,还亲切地叫牟燕法官为法官姐姐。去年中考结束后,小邱从原先的普通中学顺利考入了一所省一级达标学校,这个喜讯让刑庭的法官们由衷感到欣慰。法律无情人有情,就像对待自己家里犯了错的孩子,法官们给予这些孩子的,是鼓励、关爱和包容。
海沧法院这种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的“一案一心理辅导”的做法,帮助未成年被告人缓解因为审判带来的心理压力,消除他们因犯罪和刑罚造成的心理伤害。至今,已经有40多名失足少年在这里接受了心理辅导,无一人重新犯罪。
重找生活绿洲
未成年人小平和小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缓刑,在回乡接受考察期间,海沧法院刑事审判庭的陈军晖法官在得知他们长时间待业在家的现状后,多次上门了解情况,带着这两个孩子周转于街道、社区、劳保部门、银行之间,帮他们选择适合的就业门路,又帮他们联系贷款。
“能周末办的事我就放在周末,有时候实在不行,就自己安排加班,辛苦当然是辛苦,不过现在我放心了,他们都已经干起了海上养殖,而且干得很好,收入也不错!”陈法官回忆起这两个孩子,紧锁的眉头一下就舒展开了。
因盗窃罪被判处缓刑的小江性格内向,来自离异家庭,父亲常年外出打工,很少与儿子进行感情交流。小江因为空虚无聊而迷恋上了网络,为筹钱上网而走上了盗窃之路。针对小江的情况,刑庭的法官们将帮教重点放在引导他对未来人生的规划上,帮助他从网络的虚拟世界中走出来,树立希望和目标。现在,小江已经就读于一家职业学校,专门学习计算机编程。同样是爱好,这次却带领着他走上了人生的正途。
在判后帮教工作中,法官们有的放矢,对判处实刑、重刑的,着重于增强他们服刑的心理承受能力;对被判处缓刑、管制或免刑的,着重于帮助他们吸取教训,切除身上的恶习,通过跟踪回访巩固辅导效果,帮助其积极融入社会,避免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我们主动和学校、社区、家庭建立三位一体的预防犯罪网络。”海沧法院副院长李加胜介绍说:“在学校设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展‘小法官夏令营’活动,组织学生观摩庭审、举行‘模拟法庭’、给家长们开设‘普法课堂’,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很受师生们的欢迎。”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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