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偷拍性爱视频 男子敲诈两父女被判刑
2013-11-05 15:25:58
中国法院网讯 (张魁英) 一女孩李某在网上交友认识一男子续某,两人迅速确立恋爱关系,在热恋中二人在宾馆开房住宿,期间续某用手机拍下了二人发生性关系的视频,没过多久二人分手,续某向李某父女各索要现金2万元,李某父女无奈报案。近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敲诈勒索案,依法判处被告人续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0年,续某在网上认识了女孩李某,并确立了恋爱关系。2012年2月,续某向李某借现金11000元。同年9月,二人在平顶山市某宾馆开房住宿,续某趁此拍下了与李某发生性关系的录像。一个月后二人分手。2013年3月,李某要求续某归还借其的11000元钱,续某没有还,并威胁要把他们之间的事告诉李某的父母,同时威胁李某再借给他20000元钱,否则就把他们发生性关系的视频发到李某的工作单位,让李某身败名裂。无奈之下,李某选择了报案。同年4月,李某又打电话给李某的父亲李某某,让李某某为其准备20000元钱,如果不给就公开自己拍摄的与李某的视频和照片,李某某只得准备20000元钱按续某指定的地点送去,换回了女儿李某与续某的性爱视频,李某某随之报案,续某被抓。案发后赃款已追还。
卫东区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被告人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要挟的手段,强行索取公民合法财物20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续某在实施敲诈勒索过程中,由于被害人及时报案而未得逞,系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案发后,续某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以上判决。
2010年,续某在网上认识了女孩李某,并确立了恋爱关系。2012年2月,续某向李某借现金11000元。同年9月,二人在平顶山市某宾馆开房住宿,续某趁此拍下了与李某发生性关系的录像。一个月后二人分手。2013年3月,李某要求续某归还借其的11000元钱,续某没有还,并威胁要把他们之间的事告诉李某的父母,同时威胁李某再借给他20000元钱,否则就把他们发生性关系的视频发到李某的工作单位,让李某身败名裂。无奈之下,李某选择了报案。同年4月,李某又打电话给李某的父亲李某某,让李某某为其准备20000元钱,如果不给就公开自己拍摄的与李某的视频和照片,李某某只得准备20000元钱按续某指定的地点送去,换回了女儿李某与续某的性爱视频,李某某随之报案,续某被抓。案发后赃款已追还。
卫东区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被告人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要挟的手段,强行索取公民合法财物20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续某在实施敲诈勒索过程中,由于被害人及时报案而未得逞,系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案发后,续某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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