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规定》威慑效果明显 自动履行比例上升
2013-11-05 10:10:39
     中国法院网讯  今天上午十点,最高人民法院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法院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有关情况,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实施情况,并公布5起典型案例。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规定》出台以来,特别是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以来,制度实施引发广泛关注,威慑效果明显,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比例上升。

  孙军工指出,自《规定》出台至今,全国法院共有1045名被执行人慑于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到信用惩戒的威慑作用,配合执行法院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据北京、广东、广西、河南等地法院统计,大概有20%左右符合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或者主动找申请执行人、执行法院协商还款事宜。这充分显示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通过发挥威慑功能,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的积极作用。

  孙军工举例说明,张某与河南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河南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一直拖延执行。《规定》施行后,执行法院于2013年10月9日作出决定书,将河南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统一对外公布。被执行人迫于舆论压力,为避免对其商业信誉造成更为严重的影响,遂于2013年10月15日向申请执行人偿还了8万元现金和一辆汽车,并就剩余欠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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