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开审理吉星鹏故意杀人案
被告人当庭供认犯罪事实但否认故意杀人
2013-11-05 08:43: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赵兴武 邓光扬
图为吉星鹏在法庭上受审。徐高纯 摄
11月4日下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社会广泛关注的吉星鹏涉嫌故意杀人案。被告人当庭供认了杀妻的犯罪事实,但对部分作案情节和细节作了不同于公诉书指控的辩解。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8月以来,被告人吉星鹏因怀疑其妻祁某(女,殁年21岁)与他人有染而多次发生争执。今年4月25日7时许,吉星鹏酒后回到家中,再次因上述原因与祁发生争执。在此过程中,吉星鹏先后持菜刀和水果刀对祁某头部、胸背部、四肢等部位砍击和捅刺数十下,致祁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祁某系被锐器刺戳、砍切头胸腹部致颅脑损伤合并大出血而死亡。公诉机关认为,吉星鹏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当日,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吉星鹏应定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是否具有自首情节、对被告人的刑罚适用三个争议焦点进行了激烈辩论。
当日,部分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当事人亲属、新闻记者近百人参加了旁听。鉴于案情重大,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法庭还就被害人父母提起的民事赔偿进行了合并审理。
■新闻链接■
今年4月25日清晨,南京西堤国际小区发生血案,80后丈夫吉星鹏因怀疑90后妻子祁某生活作风有问题发生口角,最后挥刀数十下,刺死21岁的妻子。案发时,两人的孩子才刚刚出生100天。
4月26日,吉星鹏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刑事拘留,后羁押于建邺区看守所。5月9日,犯罪嫌疑人吉星鹏被依法批准逮捕。9月份,此案移送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媒体报道,吉星鹏是南京FSC超跑俱乐部成员,家境殷实。另据报道,庭审前,吉星鹏曾申请做精神鉴定,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吉星鹏作案时无精神病,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8月以来,被告人吉星鹏因怀疑其妻祁某(女,殁年21岁)与他人有染而多次发生争执。今年4月25日7时许,吉星鹏酒后回到家中,再次因上述原因与祁发生争执。在此过程中,吉星鹏先后持菜刀和水果刀对祁某头部、胸背部、四肢等部位砍击和捅刺数十下,致祁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祁某系被锐器刺戳、砍切头胸腹部致颅脑损伤合并大出血而死亡。公诉机关认为,吉星鹏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当日,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吉星鹏应定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是否具有自首情节、对被告人的刑罚适用三个争议焦点进行了激烈辩论。
当日,部分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当事人亲属、新闻记者近百人参加了旁听。鉴于案情重大,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法庭还就被害人父母提起的民事赔偿进行了合并审理。
■新闻链接■
今年4月25日清晨,南京西堤国际小区发生血案,80后丈夫吉星鹏因怀疑90后妻子祁某生活作风有问题发生口角,最后挥刀数十下,刺死21岁的妻子。案发时,两人的孩子才刚刚出生100天。
4月26日,吉星鹏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刑事拘留,后羁押于建邺区看守所。5月9日,犯罪嫌疑人吉星鹏被依法批准逮捕。9月份,此案移送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媒体报道,吉星鹏是南京FSC超跑俱乐部成员,家境殷实。另据报道,庭审前,吉星鹏曾申请做精神鉴定,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吉星鹏作案时无精神病,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责任编辑:周利航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