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富二代杀妻案4日开庭 被告人无精神病
2013-11-01 16:49:50 | 来源:新华网-扬子晚报 | 作者:季宇轩 陈婧
案发次日扬子晚报对这起令人扼腕的血案进行了报道
今年4月25日清晨,南京西堤国际小区发生血案,80后丈夫吉因怀疑90后妻子祁某生活作风发生口角,最后挥刀数十下,刺死22岁的妻子。记者近日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此案将于11月4日下午2点半公开开庭审理。据悉,因该案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届时祁某的父母将作为原告参与庭审。此前,吉家为吉星鹏申请精神鉴定。记者从南京中院获悉,鉴定结果已经于上周产生,吉某被评定为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开庭公告:“西堤”杀妻案下周一审
扬子晚报记者昨天领到旁听证
今年4月25日清晨6点左右,家住南京西堤国际小区的吉某,结束了几场酒回到家中。因为怀疑妻子有过不忠,两人发生争吵,吉某持刀刺向妻子。祁某倒在血泊中,不再动弹,疾驰而来的120救护车将祁某送到医院但最终大出血死亡。当天吉某就被警方控制。
今年5月9日,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吉某依法批准逮捕。
令无数网友扼腕的是,他们刚新婚一年,还有一个刚过百天的宝宝。祁某被害时才22岁,而吉某也只有24岁。
今年9月份,此案移送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南京中院的官方微博发布开庭公告:将于11月4日14时30分在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吉星鹏故意杀人一案。记者从南京中院获悉,刑庭已经通知双方家属,届时双方家属将到庭旁听。
因该案影响很大,需持旁听证方能进入法庭旁听,昨天下午扬子晚报记者从南京中院领取了旁听证。
公诉书: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责
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吉星鹏提起公诉中称,2012年8月以来,被告人吉星鹏因怀疑其妻祁某与他人有染而多次发生争执。2013年4月25日7时许,吉星鹏酒后回到家中,再次因上述原因与祁某发生争执,争执中,吉星鹏先后持菜刀和水果刀对祁某头部、胸背部、四肢等部位砍击和捅刺数十下,致祁某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祁某是被锐器刺戳、砍切头胸腹部致颅脑损伤合并大出血而死亡。
吉星鹏实施犯罪行为期间,其父亲拨打110电话报警,吉星鹏随后在住处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吉星鹏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的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南京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被告精神鉴定意见为“正常”
此前,吉某曾申请做精神鉴定,如果鉴定意见是其无刑事行为能力,也即行为不受意识控制,他将不用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对此,祁先生说自己不是太担心。“他正常不正常,科学是能够检测出来的。像他这样之前没有任何预兆,现在却要求鉴定,大家都知道他什么目的”。
祁家委托的律师也称,在阅卷时得知吉某申请了做精神鉴定,“这是他的权利,他主张自己精神有问题,但结果如何还要看科学分析”。律师称他们会尊重科学的认定、尊重客观事实。不过他话锋一转,“理智的人都不应该做出这样的事来,做了就应该接受惩罚”。这位律师称,吉某申请鉴定正是此案迟迟没开庭审理的一个原因。
昨天,记者从南京中院获悉,吉某的精神鉴定结论已经在上周产生。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吉星鹏作案时无精神病,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对话 被告父亲
他对儿媳“一直挺满意的”
前不久,扬子晚报记者再次来到位于南京市建邺区的西堤国际小区。记者按响吉家门铃,无人开门。楼下居民告诉记者,自从吉某在家行凶杀死妻子后,这间房子就处于警方调查中,随着警方调查结束,房子也空了。邻居回忆,有一天早晨还在睡觉的时候突然听见楼上有动静,可能是吉某家人回来整理东西。
扬子晚报记者辗转获悉,吉某父亲在南京有一家不锈钢制造企业,地点就位于河西,记者找到这家企业,可是吉某父亲并不在公司。
扬子晚报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吉某父亲,他告诉记者最近有很多媒体来采访,关于儿子的报道也有很多,事实上自从家里发生了事情后,他和妻子一直很低调,在努力处理儿子的事情。
吉某父亲告诉记者,在他们的眼中,吉某和祁某虽然有争吵,但是感情还是挺不错的。“哪有夫妻不吵架的呢?”吉某父亲称,祁某平时对儿子很温柔,也能孝顺公婆,因此老夫妻俩对儿媳妇一直挺满意的。小夫妻俩吵架,作为公婆一直是帮祁某,批评儿子。
对于外界一致谈到吉某有暴力倾向,喜欢酗酒,是个富二代,吉某父亲表示,即便吉某犯了法,外界这样的说法仍然是不负责任的。
据了解,吉某父亲来自江苏东台,早年在各地打拼,多年前来南京做钢材生意,从水西门附近的一个小门市,发展到现在拥有一家企业。吉某父亲称,自己并不是外界所说的什么老板,有钱人。而自己可能长时间在外应酬,忽略了和儿子的沟通,但在他看来,儿子本性不坏。
吉某父亲告诉记者,目前小孙女太小,对于发生了什么根本不知道。关于吉某申请精神鉴定一事,吉某父亲称,儿子犯下的事情必须自己承担,有关法律方面的事情,律师在全权处理,自己并不清楚。
对话 遇害人父亲
不调解!夫妻俩将作原告出庭
前不久,扬子晚报记者联系上被害人祁某的父亲。他称自己正从栖霞寺回市区。痛失爱女之后,他与爱人目前身体状况都不好,以致夜里没法正常入睡。他们为女儿在栖霞寺安放了一个牌位,夫妻俩只要有空就会去看看。每次都会跟女儿说说家里现在的状况,孩子的情况,让她放心。
曾调查所谓“婚外情”
祁先生说,此前很多报道往往有诱导性,“比如我接受一家媒体采访时,明确说女儿与吉某相识是同校校友的酒吧聚会,但报道一出来就成了‘在酒吧认识’”。这些断章取义,让他觉得对逝去的女儿尤其残忍。
祁先生说,事情发生以后,社会上的声音比较多,网上关于女儿婚外情的说法甚至铺天盖地。作为父母,他们首先克制了情绪,然后想法弄清真相,“年轻人事情很多,也许我们真不了解呢”。为此,他特意找到公安部门查找。得到的调查结果是,所谓2013年3月28日的开房记录,是女儿的一个姐妹拿着她的身份证所为。
拒签吉某悔过书
祁先生称,因为最初是吉某怀疑女儿婚外情并散播出去的,他曾在今年8月份向吉家提出,由吉家和吉某的律师在媒体上公开澄清女儿的清白。他说这是两家沟通此事的基础,但吉家并没这么做,给他的回复是,“不要让社会评判这件事,我们知道小祁是清白的就够了”。既然对方拒绝,祁先生觉得也就没必要接受吉某的悔过。所以,后来尽管吉某在看守所写下了悔过书,祁家并不愿意签字。祁先生说,自己这么做就是想洗掉一点女儿身上的污水,让现在的小外孙女长大后,知道她母亲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为上诉权提民事诉讼
祁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同时也提出了民事赔偿,但并没有透露具体的赔偿数额。“那是什么钱?那都是我女儿的血和泪,我们要它干吗?我们心都死了。”他说,这样做只是为了万一判决结果不满意,他们留有上诉的权利,作为一个防范的手段。尽管到那时,也只能就民事赔偿部分上诉,但会有一个全案重新审查的过程,他们不想放弃这个机会。对于民事部分,他们态度很坚决——不调解。
此外,提起民事诉讼也能保证祁某的父母作为庭审当事人的地位。据悉,如果情况没有变化,庭审当天,祁先生夫妇将作为民事诉讼部分的原告,坐在公诉方旁边参与庭审,而不是作为受害家属旁听。
将争取外孙女抚养权
祁先生也表示了非常坚决的意愿,争取外孙女的抚养权,这将在此案后另行起诉。他们认为,在吉某的父母发现吉某持刀行凶后,并没有及时阻止其二次行凶。从吉某父母在祁某被害过程中发挥的作用看,祁某的父母觉得吉某父母不适合做小外孙女的监护人。
开庭公告:“西堤”杀妻案下周一审
扬子晚报记者昨天领到旁听证
今年4月25日清晨6点左右,家住南京西堤国际小区的吉某,结束了几场酒回到家中。因为怀疑妻子有过不忠,两人发生争吵,吉某持刀刺向妻子。祁某倒在血泊中,不再动弹,疾驰而来的120救护车将祁某送到医院但最终大出血死亡。当天吉某就被警方控制。
今年5月9日,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吉某依法批准逮捕。
令无数网友扼腕的是,他们刚新婚一年,还有一个刚过百天的宝宝。祁某被害时才22岁,而吉某也只有24岁。
今年9月份,此案移送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南京中院的官方微博发布开庭公告:将于11月4日14时30分在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吉星鹏故意杀人一案。记者从南京中院获悉,刑庭已经通知双方家属,届时双方家属将到庭旁听。
因该案影响很大,需持旁听证方能进入法庭旁听,昨天下午扬子晚报记者从南京中院领取了旁听证。
公诉书: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责
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吉星鹏提起公诉中称,2012年8月以来,被告人吉星鹏因怀疑其妻祁某与他人有染而多次发生争执。2013年4月25日7时许,吉星鹏酒后回到家中,再次因上述原因与祁某发生争执,争执中,吉星鹏先后持菜刀和水果刀对祁某头部、胸背部、四肢等部位砍击和捅刺数十下,致祁某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祁某是被锐器刺戳、砍切头胸腹部致颅脑损伤合并大出血而死亡。
吉星鹏实施犯罪行为期间,其父亲拨打110电话报警,吉星鹏随后在住处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吉星鹏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的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南京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被告精神鉴定意见为“正常”
此前,吉某曾申请做精神鉴定,如果鉴定意见是其无刑事行为能力,也即行为不受意识控制,他将不用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对此,祁先生说自己不是太担心。“他正常不正常,科学是能够检测出来的。像他这样之前没有任何预兆,现在却要求鉴定,大家都知道他什么目的”。
祁家委托的律师也称,在阅卷时得知吉某申请了做精神鉴定,“这是他的权利,他主张自己精神有问题,但结果如何还要看科学分析”。律师称他们会尊重科学的认定、尊重客观事实。不过他话锋一转,“理智的人都不应该做出这样的事来,做了就应该接受惩罚”。这位律师称,吉某申请鉴定正是此案迟迟没开庭审理的一个原因。
昨天,记者从南京中院获悉,吉某的精神鉴定结论已经在上周产生。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吉星鹏作案时无精神病,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对话 被告父亲
他对儿媳“一直挺满意的”
前不久,扬子晚报记者再次来到位于南京市建邺区的西堤国际小区。记者按响吉家门铃,无人开门。楼下居民告诉记者,自从吉某在家行凶杀死妻子后,这间房子就处于警方调查中,随着警方调查结束,房子也空了。邻居回忆,有一天早晨还在睡觉的时候突然听见楼上有动静,可能是吉某家人回来整理东西。
扬子晚报记者辗转获悉,吉某父亲在南京有一家不锈钢制造企业,地点就位于河西,记者找到这家企业,可是吉某父亲并不在公司。
扬子晚报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吉某父亲,他告诉记者最近有很多媒体来采访,关于儿子的报道也有很多,事实上自从家里发生了事情后,他和妻子一直很低调,在努力处理儿子的事情。
吉某父亲告诉记者,在他们的眼中,吉某和祁某虽然有争吵,但是感情还是挺不错的。“哪有夫妻不吵架的呢?”吉某父亲称,祁某平时对儿子很温柔,也能孝顺公婆,因此老夫妻俩对儿媳妇一直挺满意的。小夫妻俩吵架,作为公婆一直是帮祁某,批评儿子。
对于外界一致谈到吉某有暴力倾向,喜欢酗酒,是个富二代,吉某父亲表示,即便吉某犯了法,外界这样的说法仍然是不负责任的。
据了解,吉某父亲来自江苏东台,早年在各地打拼,多年前来南京做钢材生意,从水西门附近的一个小门市,发展到现在拥有一家企业。吉某父亲称,自己并不是外界所说的什么老板,有钱人。而自己可能长时间在外应酬,忽略了和儿子的沟通,但在他看来,儿子本性不坏。
吉某父亲告诉记者,目前小孙女太小,对于发生了什么根本不知道。关于吉某申请精神鉴定一事,吉某父亲称,儿子犯下的事情必须自己承担,有关法律方面的事情,律师在全权处理,自己并不清楚。
对话 遇害人父亲
不调解!夫妻俩将作原告出庭
前不久,扬子晚报记者联系上被害人祁某的父亲。他称自己正从栖霞寺回市区。痛失爱女之后,他与爱人目前身体状况都不好,以致夜里没法正常入睡。他们为女儿在栖霞寺安放了一个牌位,夫妻俩只要有空就会去看看。每次都会跟女儿说说家里现在的状况,孩子的情况,让她放心。
曾调查所谓“婚外情”
祁先生说,此前很多报道往往有诱导性,“比如我接受一家媒体采访时,明确说女儿与吉某相识是同校校友的酒吧聚会,但报道一出来就成了‘在酒吧认识’”。这些断章取义,让他觉得对逝去的女儿尤其残忍。
祁先生说,事情发生以后,社会上的声音比较多,网上关于女儿婚外情的说法甚至铺天盖地。作为父母,他们首先克制了情绪,然后想法弄清真相,“年轻人事情很多,也许我们真不了解呢”。为此,他特意找到公安部门查找。得到的调查结果是,所谓2013年3月28日的开房记录,是女儿的一个姐妹拿着她的身份证所为。
拒签吉某悔过书
祁先生称,因为最初是吉某怀疑女儿婚外情并散播出去的,他曾在今年8月份向吉家提出,由吉家和吉某的律师在媒体上公开澄清女儿的清白。他说这是两家沟通此事的基础,但吉家并没这么做,给他的回复是,“不要让社会评判这件事,我们知道小祁是清白的就够了”。既然对方拒绝,祁先生觉得也就没必要接受吉某的悔过。所以,后来尽管吉某在看守所写下了悔过书,祁家并不愿意签字。祁先生说,自己这么做就是想洗掉一点女儿身上的污水,让现在的小外孙女长大后,知道她母亲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为上诉权提民事诉讼
祁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同时也提出了民事赔偿,但并没有透露具体的赔偿数额。“那是什么钱?那都是我女儿的血和泪,我们要它干吗?我们心都死了。”他说,这样做只是为了万一判决结果不满意,他们留有上诉的权利,作为一个防范的手段。尽管到那时,也只能就民事赔偿部分上诉,但会有一个全案重新审查的过程,他们不想放弃这个机会。对于民事部分,他们态度很坚决——不调解。
此外,提起民事诉讼也能保证祁某的父母作为庭审当事人的地位。据悉,如果情况没有变化,庭审当天,祁先生夫妇将作为民事诉讼部分的原告,坐在公诉方旁边参与庭审,而不是作为受害家属旁听。
将争取外孙女抚养权
祁先生也表示了非常坚决的意愿,争取外孙女的抚养权,这将在此案后另行起诉。他们认为,在吉某的父母发现吉某持刀行凶后,并没有及时阻止其二次行凶。从吉某父母在祁某被害过程中发挥的作用看,祁某的父母觉得吉某父母不适合做小外孙女的监护人。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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