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法院为人民陪审员发放补助5.3万元
2013-10-30 15:52:23
中国法院网讯(朱孟哲 王海东) 10月30日,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为24名人民陪审员发放补助5.3万元。
该院现有人民陪审员24名,为确保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正常开展,调动其参审积极性,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该院严格执行全国人大《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及上级法院的相关规定,对案件审理的陪审员给予适当补贴。并通过为陪审员购买法律书刊、组织业务培训、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为他们履行职能更好地创造条件。
该院现有人民陪审员24名,为确保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正常开展,调动其参审积极性,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该院严格执行全国人大《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及上级法院的相关规定,对案件审理的陪审员给予适当补贴。并通过为陪审员购买法律书刊、组织业务培训、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为他们履行职能更好地创造条件。
责任编辑: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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