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反复无常信用尽失 法院强制空房威力显
2013-10-24 10:37:25
法官在执行现场耐心对情绪激动的刘某做思想工作
     中国法院网讯 (吴献忠 钟绍华)  10月23日上午,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及部分法警前往南城县广场路对一被执行人所居住的房屋进行强制空房。最终在法院干警和当地派出所民警及居委会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将房屋空出。

  被执行人杨某于2005至2006年期间先后多次向申请人南城县信用联社贷款及向申请人黄某借款用于经营生意。后因生意失败未及时还款,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杨某共欠两申请人款项135000余元。两申请人于2011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调查得知被执行人杨某在县城有商品房一套。

  在此期间,该院于2011年8月对该商品房进行了委托评估,评估价值为446435元,由于被执行人杨某保证立即还款,法院未进行强制拍卖。2012年10月法院再次对该房屋委托评估,评估价格为463214元,并进行了拍卖,后因无人举拍而流拍,被执行人杨某一直未空房是导致流拍的一个重要原因。无奈,执行法官先后30余次,通过约谈或到被执行人家中作其思想工作。被执行人也先后16次出具书面承诺,保证还款或空出所居住商品房用于拍卖抵偿债款,但次次都只是开出空头支票。

  面对如此反复无常的老赖,为确保下一步拍卖的顺利进行,该院果断决定对被执行人所居住的房屋进行强制空屋。为确保强制空屋行动安全、顺利进行,该院执行部门作出了充足的准备和详细的预案。

  10月23日上午9时许,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家中,被执行人妻子刘某在家中。执行干警向其说明来意,让其配合法院工作,刘某一度情绪失控,极力抗拒法院的执行,见此情形执行干警只能强行将刘某带离执行现场。随后,工作人员将房屋内的物件逐一进行了清点、摄像、登记并更换了门锁。

  此次强制空房行动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进行了强有力的打击,确保了案件的顺利执行,有效的维护了法律的威严,起到了以案说法的良好效果。

  截止发稿时,笔者了解到被执行妻子刘某经执行法官作其思想工作,已经认识到了其抗拒执行法的错误并作了书面检讨。
责任编辑: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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