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塘:未成年人审判庭上的“代理家长”
2013-10-23 09:31:11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蒋利维
“小洲(化名),我知道你心里有很多委屈,比同龄孩子缺少父母的疼爱,承受了更多艰辛,今天杨阿姨作为你的‘代理家长’出庭,真心的希望你能以此为戒,学会面对人生中的挫折和困难,重拾信心。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只要你自立自强,这些磨难都会过去。”杨阿姨语重心长地说道。
“杨阿姨,谢谢您让我感受到被关爱的温暖,也感谢您对我的教诲,我一定好好改造,悔过自新。”听了杨阿姨一番推心置腹的话语后,未成年被告人小洲默默擦去泪水诚恳地说道。
这一幕出现在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未成年审判庭庭审上。2013年10月22日,年仅十七周岁的小洲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据法院审理查明,小洲属非婚生子,缺乏父母关爱和家庭的温暖,疏于父母监管,法律意识薄弱,易受人唆使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西乡塘区法院通过各种途径均联系不上小洲的法定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为保障其合法权益,未成年人审判庭决定适用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制度,为其指定了一名熟悉未成年人教育的西乡塘区妇联副主席杨海燕,作为“合适成年人”即“代理家长”,以小洲的法定代理人身份出庭参加诉讼活动,代为行使诉讼权利,并在诉讼过程中与法官一起对其进行法庭教育。
西乡塘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严格贯彻落实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制度,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特邀请了工作经历多、社会阅历丰富、熟悉未成年人维权工作的基层组织代表,对法定代理人未到庭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作为“代理家长”参加庭审,一年来共邀请24人次合适成年人参加诉讼,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有效教育和疏导,帮助他们顺利走出阴影,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司法审判的社会效果。
“杨阿姨,谢谢您让我感受到被关爱的温暖,也感谢您对我的教诲,我一定好好改造,悔过自新。”听了杨阿姨一番推心置腹的话语后,未成年被告人小洲默默擦去泪水诚恳地说道。
这一幕出现在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未成年审判庭庭审上。2013年10月22日,年仅十七周岁的小洲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据法院审理查明,小洲属非婚生子,缺乏父母关爱和家庭的温暖,疏于父母监管,法律意识薄弱,易受人唆使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西乡塘区法院通过各种途径均联系不上小洲的法定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为保障其合法权益,未成年人审判庭决定适用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制度,为其指定了一名熟悉未成年人教育的西乡塘区妇联副主席杨海燕,作为“合适成年人”即“代理家长”,以小洲的法定代理人身份出庭参加诉讼活动,代为行使诉讼权利,并在诉讼过程中与法官一起对其进行法庭教育。
西乡塘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严格贯彻落实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制度,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特邀请了工作经历多、社会阅历丰富、熟悉未成年人维权工作的基层组织代表,对法定代理人未到庭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作为“代理家长”参加庭审,一年来共邀请24人次合适成年人参加诉讼,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有效教育和疏导,帮助他们顺利走出阴影,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司法审判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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