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法院:人民陪审情系失足少年
2013-10-22 10:15:11
中国法院网讯 (杨华卿) “能够在如此温馨的教育感化环境,发挥自身所学特长,为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工作贡献微不足道的力量,确实令人感到无比自豪,今后,我将更加努力地提高业务技能,拓宽知识面,为人民陪审事业做出更大贡献。”10月21日上午,刚参加完广西平南县人民法院少年合议庭一起未成年人圆桌审判会议后,该院陪审员如是说。
近年以来,平南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当中的作用,从共青团、妇联、工会、学校的教师、干部或离退休人员中选拔或特聘5名熟悉未成年人特点、热心教育事业的人担任未成年人案件人民陪审员,坚持将人民陪审员在未成年人工作中的经验融合入刑事审判工作当中去,牢固秉承教育、挽救和感化理念,积极采取多元化的帮教措施,最大限度的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切身利益。
为此,该院专门针对未成年人审判聘请了具有心理学、教育学背景并具有丰富未成年人相关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士从充当少年审判庭的陪审员,通过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三部曲”切实将审判效果最大化。
庭审前,通过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密切配合,全方位多角度了解被告人家庭成长环境,分析未成年人犯罪诱因,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庭前心理辅导,减轻被告人心理负担,引导未成年被告人剖析自身错误,并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犯罪成因等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教育、感化和挽救方案。
在庭审过程中,人民陪审员根据审判需要,结合自己社会生活工作经验,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行使陪审员参与庭审的权利,消除未成年被告人与法庭的对立情绪,特别注重人民陪审的教育挽救作用,从道德、法制、亲情全方位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帮助他们明辨是非,引导他们形成良好价值观,鼓励他们知错就改、迷途知返、重新树立做人信心,优化庭审效果,真正达到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的教育、感化和挽救的目的。
庭审后,人民陪审员还针对不同的未成年被告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问题,积极配合法官延伸判后跟踪帮教职能,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跟踪帮教档案。通过召开座谈会、不定期电话联系等方式与未成年犯及其亲属加强沟通,协助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机构,充分了解未成年犯思想动态,用人文关怀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道德感化和法律教育。
对刑满释放以及非监禁刑的未成年被告人,人民陪审员通过建立失足少年帮扶组织,利用自身在社会上任职的优势与社会生活经验,帮助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生产技能,引导他们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有效地遏制了未成年重新犯罪率,为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近年以来,平南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当中的作用,从共青团、妇联、工会、学校的教师、干部或离退休人员中选拔或特聘5名熟悉未成年人特点、热心教育事业的人担任未成年人案件人民陪审员,坚持将人民陪审员在未成年人工作中的经验融合入刑事审判工作当中去,牢固秉承教育、挽救和感化理念,积极采取多元化的帮教措施,最大限度的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切身利益。
为此,该院专门针对未成年人审判聘请了具有心理学、教育学背景并具有丰富未成年人相关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士从充当少年审判庭的陪审员,通过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三部曲”切实将审判效果最大化。
庭审前,通过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密切配合,全方位多角度了解被告人家庭成长环境,分析未成年人犯罪诱因,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庭前心理辅导,减轻被告人心理负担,引导未成年被告人剖析自身错误,并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犯罪成因等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教育、感化和挽救方案。
在庭审过程中,人民陪审员根据审判需要,结合自己社会生活工作经验,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行使陪审员参与庭审的权利,消除未成年被告人与法庭的对立情绪,特别注重人民陪审的教育挽救作用,从道德、法制、亲情全方位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帮助他们明辨是非,引导他们形成良好价值观,鼓励他们知错就改、迷途知返、重新树立做人信心,优化庭审效果,真正达到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的教育、感化和挽救的目的。
庭审后,人民陪审员还针对不同的未成年被告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问题,积极配合法官延伸判后跟踪帮教职能,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跟踪帮教档案。通过召开座谈会、不定期电话联系等方式与未成年犯及其亲属加强沟通,协助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机构,充分了解未成年犯思想动态,用人文关怀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道德感化和法律教育。
对刑满释放以及非监禁刑的未成年被告人,人民陪审员通过建立失足少年帮扶组织,利用自身在社会上任职的优势与社会生活经验,帮助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生产技能,引导他们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有效地遏制了未成年重新犯罪率,为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责任编辑: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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