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县法院执行局纪实:和谐执行 撒播正义
2013-10-12 15:30:02 | 来源:中国法院网武鸣频道 | 作者:陈延光
广西武鸣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把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作为第一选择,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洞察民情、关注民生,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仅今年1至9月,就收执行案件168件,执结142件。案件执行均在6个月法定期限内结案,无超期执行情况。
法令无情 法官有情
攸关群众利益事,就是法官自己事。该院执行局破解执行难,注意体察民情,多做换位思考,做到既坚持法律原则,又懂人心、近人情,努力寻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佳结合。
今年4月1日,该局受理了某农村金融机构申请执行李某、邓某夫妇借款合同纠纷案,执行标的36万余元。夫妇俩接到执行通知书时,愁容满面解释无力偿还借款本息,愿将抵押的房产拍卖还债,唯宝贝女儿要参加高考,担心拍卖房产会影响迎考,恳望法官能缓一段时间执行。
执行法官经调查走访,确认当事人女儿在南宁城区读高三,鉴于高考是学生成长的关键时期,法院征得债权人同意后中止执行,待高考结束后再启动执行程序。6月13日上午,李、邓夫妇专程来到法院,对法官人性化的和谐执行,让女儿顺利参加高考表示感谢。“法施于人虽小必慎”,武鸣县执行法官在办案中注意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多协调、重和解,灵活运用“放水养鱼”、“生道执行”等方式,1至8月共和解结案110件,和解结案率为85%,高出自治区法院要求的执行案件自动履行及和解率不低于40%的标准。
被执行人唐某5年前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60万元装修酒店,并以800平方米私有房产做抵押,后因资金不到位,投资失败,逾期未能清偿借款本息。信用社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生效后,权利人于2011年9月申请强制执行。法官依法向唐某送达法律文书,发现酒店已装修得差不多,因资金不到位未能营业。作为抵押房产,依法拍卖清偿债务无可非议,但唐某生活及酒店经营将陷入困境。怎样既保障权益人合法利益又将被执行人损失降至最低,执行法官提出了“放水养鱼”的思路,召集双方当事人商量并达成协议:允许唐某继续使用抵押的房产经营酒店,用经营利润偿还债款;唐某于2012年10月前支付利息25万元,在2013年元宵节前支付剩余60万借款本息。此后,唐某酒店生意日渐红火,今年2月20日上午,他来到法院执行局出示60万元的转账底单,兑现了自己清偿债务的诺言。唐某激动握着法官的手说:“如果不是你们给了喘气的机会,我现在真是一无所有了!”
秉公执法 案结人和
公正司法的最大受益者是人民群众。该院执行局知民情、重民意,秉公执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近3年累计执结各类涉及民生系列纠纷案360多件。
曾令人纠结的武鸣县皇后淀粉化工厂系列纠纷案,共153起,涉及债权人1300多人,执行标的4676万元。县法院执行局于2008年1月接过案卷不久,某日,得知未参与诉讼的债权人组织了200多人围堵厂门,催讨被拖欠的木薯款、货款、工资等。执行法官火速赶到现场,磨破嘴皮、说哑嗓门,两天一夜的苦劝教育,终使200多名群众相信法院会公正处理此案,不再继续生事。由于案件牵涉面广,情况错综复杂,该院抽调精兵强将,组成10个专案小组走村串户,送法上门,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并核对、确认债权凭证1300多份。
经评估、拍卖、送达、公告等诸多程序,法院于2009年6月将皇后淀粉厂厂房及设备成功变卖,成交价1400万元,租金收益170万元,执行得款共1570万元。因企业资不抵债,拖欠债务4676万余元,执行款扣除优先清偿债权后,能支付给农民的木薯款所剩无几。如何合理分配债权?执行法官多次召开听证大会,通报案件情况,听取债权人意见,促使各方达成共识后,法院即通过主流媒体公布武鸣县皇后淀粉厂的债权分配方案,执行法官俯下身、沉下心做债权人思想工作,自2011年9月起陆续有序向1300多名债权人发放执行款,总共1293万余元的优先债权(即抵押债权、工人工资及押金、诉讼费、执行费、税款等)获得清偿,向农户支付木薯款等普通债权276万多元。此案从立案执行到款项发放完毕,历时4年多,债权有序分配,案结?~了人和,没有发生一起突发事件,受到了上级党委、政府的好评。
巧解矛盾 心系百姓
土地、山林、水利三大纠纷,是众所周知的执行难案,武鸣县太平镇“猪肝岭”土地权属案执行就折腾了3年多。2010年9月18日,执行法官向某村第11组送达执行通知书,限其于同年11月30日前退出非法侵占的30亩山林土地,可被执行人未按规定期限履行义务,当时执行地块速生桉未到收获期,法官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缓和双方矛盾出发,经沟通协商,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决定中止执行。
今年6月25日,争议地块的农作物收获结束,依法执行重新提上议程。根据武鸣县人民政府19号文件决定:“猪肝岭”北面约30亩的山林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归第11组所有,岭南面207亩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归同村12组所有。因北面30亩山林土地由12组种植,应退给11组;而12组申请对方退出的山林土地也是30亩,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负义务,其中也有类型相同的权利义务。经法院合议研究并调解,双方当事人同意,将11组和12组均要退给对方的30亩山林土地互换。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到现场定界划线,一解争议多年的土地纷争。武鸣县执行法官化解三大纠纷矛盾,注重在协调疏导上下功夫,让当事人在法律范围内对自己诉求有合理的预期,以群众信服的方法解决问题,“以地换地”、“轮流使用”、“共同开发利用”等等,多种执行方式,不拘一格,最大限度维护当?~人的合法权益,没有因案件执行引发群体性事件,也没有一起上访、闹访和缠访。
该院执行局还针对申请执行人本身极度贫困而被执行人又确无履行能力等特殊情况,不断完善执行救济制度,扶助遭受“飞来横祸”的弱势群体,每年发放救助金5至6万元,平均每人救助2000元至1万元,至今巳有18名特困申请人获得救助。
荣誉档案:2011年以来,该院执行局连续两年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称号,2次荣记“集体三等功”,并获评广西法院系统先进集体。
法令无情 法官有情
攸关群众利益事,就是法官自己事。该院执行局破解执行难,注意体察民情,多做换位思考,做到既坚持法律原则,又懂人心、近人情,努力寻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佳结合。
今年4月1日,该局受理了某农村金融机构申请执行李某、邓某夫妇借款合同纠纷案,执行标的36万余元。夫妇俩接到执行通知书时,愁容满面解释无力偿还借款本息,愿将抵押的房产拍卖还债,唯宝贝女儿要参加高考,担心拍卖房产会影响迎考,恳望法官能缓一段时间执行。
执行法官经调查走访,确认当事人女儿在南宁城区读高三,鉴于高考是学生成长的关键时期,法院征得债权人同意后中止执行,待高考结束后再启动执行程序。6月13日上午,李、邓夫妇专程来到法院,对法官人性化的和谐执行,让女儿顺利参加高考表示感谢。“法施于人虽小必慎”,武鸣县执行法官在办案中注意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多协调、重和解,灵活运用“放水养鱼”、“生道执行”等方式,1至8月共和解结案110件,和解结案率为85%,高出自治区法院要求的执行案件自动履行及和解率不低于40%的标准。
被执行人唐某5年前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60万元装修酒店,并以800平方米私有房产做抵押,后因资金不到位,投资失败,逾期未能清偿借款本息。信用社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生效后,权利人于2011年9月申请强制执行。法官依法向唐某送达法律文书,发现酒店已装修得差不多,因资金不到位未能营业。作为抵押房产,依法拍卖清偿债务无可非议,但唐某生活及酒店经营将陷入困境。怎样既保障权益人合法利益又将被执行人损失降至最低,执行法官提出了“放水养鱼”的思路,召集双方当事人商量并达成协议:允许唐某继续使用抵押的房产经营酒店,用经营利润偿还债款;唐某于2012年10月前支付利息25万元,在2013年元宵节前支付剩余60万借款本息。此后,唐某酒店生意日渐红火,今年2月20日上午,他来到法院执行局出示60万元的转账底单,兑现了自己清偿债务的诺言。唐某激动握着法官的手说:“如果不是你们给了喘气的机会,我现在真是一无所有了!”
秉公执法 案结人和
公正司法的最大受益者是人民群众。该院执行局知民情、重民意,秉公执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近3年累计执结各类涉及民生系列纠纷案360多件。
曾令人纠结的武鸣县皇后淀粉化工厂系列纠纷案,共153起,涉及债权人1300多人,执行标的4676万元。县法院执行局于2008年1月接过案卷不久,某日,得知未参与诉讼的债权人组织了200多人围堵厂门,催讨被拖欠的木薯款、货款、工资等。执行法官火速赶到现场,磨破嘴皮、说哑嗓门,两天一夜的苦劝教育,终使200多名群众相信法院会公正处理此案,不再继续生事。由于案件牵涉面广,情况错综复杂,该院抽调精兵强将,组成10个专案小组走村串户,送法上门,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并核对、确认债权凭证1300多份。
经评估、拍卖、送达、公告等诸多程序,法院于2009年6月将皇后淀粉厂厂房及设备成功变卖,成交价1400万元,租金收益170万元,执行得款共1570万元。因企业资不抵债,拖欠债务4676万余元,执行款扣除优先清偿债权后,能支付给农民的木薯款所剩无几。如何合理分配债权?执行法官多次召开听证大会,通报案件情况,听取债权人意见,促使各方达成共识后,法院即通过主流媒体公布武鸣县皇后淀粉厂的债权分配方案,执行法官俯下身、沉下心做债权人思想工作,自2011年9月起陆续有序向1300多名债权人发放执行款,总共1293万余元的优先债权(即抵押债权、工人工资及押金、诉讼费、执行费、税款等)获得清偿,向农户支付木薯款等普通债权276万多元。此案从立案执行到款项发放完毕,历时4年多,债权有序分配,案结?~了人和,没有发生一起突发事件,受到了上级党委、政府的好评。
巧解矛盾 心系百姓
土地、山林、水利三大纠纷,是众所周知的执行难案,武鸣县太平镇“猪肝岭”土地权属案执行就折腾了3年多。2010年9月18日,执行法官向某村第11组送达执行通知书,限其于同年11月30日前退出非法侵占的30亩山林土地,可被执行人未按规定期限履行义务,当时执行地块速生桉未到收获期,法官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缓和双方矛盾出发,经沟通协商,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决定中止执行。
今年6月25日,争议地块的农作物收获结束,依法执行重新提上议程。根据武鸣县人民政府19号文件决定:“猪肝岭”北面约30亩的山林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归第11组所有,岭南面207亩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归同村12组所有。因北面30亩山林土地由12组种植,应退给11组;而12组申请对方退出的山林土地也是30亩,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负义务,其中也有类型相同的权利义务。经法院合议研究并调解,双方当事人同意,将11组和12组均要退给对方的30亩山林土地互换。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到现场定界划线,一解争议多年的土地纷争。武鸣县执行法官化解三大纠纷矛盾,注重在协调疏导上下功夫,让当事人在法律范围内对自己诉求有合理的预期,以群众信服的方法解决问题,“以地换地”、“轮流使用”、“共同开发利用”等等,多种执行方式,不拘一格,最大限度维护当?~人的合法权益,没有因案件执行引发群体性事件,也没有一起上访、闹访和缠访。
该院执行局还针对申请执行人本身极度贫困而被执行人又确无履行能力等特殊情况,不断完善执行救济制度,扶助遭受“飞来横祸”的弱势群体,每年发放救助金5至6万元,平均每人救助2000元至1万元,至今巳有18名特困申请人获得救助。
荣誉档案:2011年以来,该院执行局连续两年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称号,2次荣记“集体三等功”,并获评广西法院系统先进集体。
责任编辑: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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