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心铁骨 铿锵执行路
--记衡阳县法院执行局政委阳承美同志的优秀事迹
2013-10-12 14:55:59 | 来源:中国法院网衡阳县频道 | 作者:彭国超
她,年届不惑,清逸之面,幽兰之心,她,刚柔相济,忠诚善良,她,正义作帆,智慧为桨,用青春和汗水,铸就了庄严旗帜下摇曳生姿的红色标杆。她,就是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政委阳承美。1990年8月,她到衡阳县人民法院参加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2010年3月任执行局政委。她先后获得“全市三八红旗手”、“全市首届十佳女法官”等光荣称号,执行局近两年连续评为“全县人民满意的基层政法单位”,被省高院评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单位”,执行局所属党支部被市中院评为“优秀党支部”。3年来,她办理各类执行案件 236 件,执行标的达330 余万元,所办案件优秀率为100%,没有一起案件因执行不当引起当事人上访。
青春智慧创新管理机制
20年不同审判岗位上的摸、爬、滚、打,丰富了她的人生阅历,也历练了她,锻造了她。2010年3月,她从民二庭副庭长提拔到执行局任政委。执行工作处境艰难,这是共识。从踏进执行局的那天开始,她就与局长一道就如何加强和创新执行局的队伍建设、日常管理、工作机制,如何开创全院执行工作的新局面而动脑筋、下工夫。半个月后,她拿出了一整套管理机制。一是健全和完善执行流程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执行案件重大事项合议规定》、《案件“五定一包”责任制》、《执行标的物保管与给付的规定》等制度,防止消极执行和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及时立案,高效执行,案结事了。二是建立健全的廉政监督机制,重点对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终结执行不规范,明显超标的查封,查封案外人财产,对案外人员异议长期不予审查和答复,违法拍卖等问题进行监督、催办、通报。三是建立执行财产申报和查明制度,向申请人发放执行风险告知书,强化其举证责任和执行风险意识。四是建立《执行救助基金制度实施办法》,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等特困群体在穷尽执行手段仍无法及时兑现时,为特困群体提供司法救助。五是建立涉信访机制,实行专人负责、对口包干,有效化解矛盾冲突。
刚毅沉稳攻克大案难案
红花配绿叶,绿叶衬红花。身为政委,她时时处处协助和配合局长开展工作,不揽功,不诿过,身为女性,她巾帼不让须眉,在执行天地绽放最灿烂、最清丽的光芒。
原告唐小志诉被告信宜市南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深圳市蓝大实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于2009年11月经该院判决,由被告偿付原告租金及违约金共38.6万 元。案件判决后,被告未按期履行。原告申请执行,案件由阳承美同志承办。2010 年4月26 日,阳承美带领执行人员赴广东信宜市执行。他们到银行查询扣划被告的银行存款,被告公司经理闻讯赶来,并组织了几十名不明真相的群众围攻执行人员,公司经理看到为首执行的是个女同志,根本没把她放在眼里,并威胁:“不把钱留下来,就把人留下来。”面对威胁和轻蔑,阳承美同志沉着冷静,她坚信正者无敌,她兵分两路,一路向围攻群众解释他们是在依法执行,一路向银行工作人员宣讲法律规定,告知银行工作人员向被执行人通风报信造成后果应负的法律责任。经过一番有理有利有节的工作,银行主动配合办理了扣划手续,公司经理和围攻群众也表示理解,一场一触即发的危机得以顺利化解,案件也圆满得到执行。
2012年7月以来,全国法院开展清理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的专项执行。该院执行局经过清理,有此类案件12 件,涉及党政机关8个,阳承美同志负责承办县农业银行诉县水利水电局的1000多万元欠款案,她到被告单位向单位负责人讲明中央、省、市对此类案件处理的政策规定,然后讲明应当依法执行的法律规定,然而面对被告单位没有可供执行的资产,阳承美同志的脑筋在法律与事实之间快速的运转。鉴于该案原来是由仓储及土地抵押,她多次到有关职能部门协调,多次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终于力排众议,依法拍卖了抵押地,案件得以和解执行。
似水柔情彰显爱民情怀
有人说,女人胸怀似海,柔情似水。阳承美同志刚毅如山,更有包容柔软的爱民情怀。就是这女性特有的柔情,在执行工作中让当事人更加感受到了法律的脉脉温情。
陈社广申请执行廖辉云婚约财产纠纷案,执行人员依法传唤居住在广东的廖辉云,廖辉云按时到庭,但站在执行人员面前的却是个大腹便便的孕妇,廖辉云向执行人员说明了目前的困境,表示打工限期还款,陈社广死活不同意,并指使2个烂崽寸步不离的跟着廖辉云,并扬言:“今天要么拿钱来,要么人跟我走。”阳政委得知后,凭着女性特有的敏感和柔情,她对廖辉云心生怜悯,对廖辉云能否安全回家表示忧虑,她急中生智,慌称送廖辉云出去借钱叫廖辉云上她的车,想把廖安全送出去,但被陈广社发现,不准廖离开法院,阳政委后趁陈广社不注意,又另外安排执行人员换车将廖辉云直接送到高铁站。廖辉云这才得以安全离开。廖辉云回到广东后,夫妻俩多次打电话向阳政委表示感谢,并表示将在最短的时间内想方设法凑齐执行款。
2010年5月,阳承美办理胡卫平申请执行田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该案判决由被告田涛赔偿原告胡卫平经济损失25794.8元。判决生效后,田涛除原垫付的医药费4636.8元外,余款21158元拒不执行。田涛系湖北省钟祥市人,阳承美按照法律程序将该案委托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执行。经钟祥市法院查明,被执行人田涛属弱势家庭,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下落不明,遂来函建议该案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胡卫平系双腿高位截肢的残疾人,靠城镇低保维持生活,无其他经济来源,家庭生活极度困难,胡卫平以本案未能执行为由,多次到中央、省、市等地上访。阳政委看在眼里,急在心头,多次向市中院及本院领导汇报该情况,争取从执行救助途径为胡卫平解决实际困难。在她的多方努力下,2011年春节前夕,市中院把胡卫平作为特困当事人解决了12000元,该院党组号召全院干警为胡卫平捐款,全院干警共奉献爱心款达9800元。当阳政委将爱心捐款送到胡卫平家时,胡卫平感动得热泪盈眶,连连说:“感谢党、感谢法院、感谢阳政委。”之后,在阳政委的多次建议下,院党组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要求尽快建立执行救助基金,欣慰的是2011年初该县已将执行救助基金纳入财政预算。
23年的审判生涯,她且行且歌,铿锵行走,留下一串串闪光的足迹。
青春智慧创新管理机制
20年不同审判岗位上的摸、爬、滚、打,丰富了她的人生阅历,也历练了她,锻造了她。2010年3月,她从民二庭副庭长提拔到执行局任政委。执行工作处境艰难,这是共识。从踏进执行局的那天开始,她就与局长一道就如何加强和创新执行局的队伍建设、日常管理、工作机制,如何开创全院执行工作的新局面而动脑筋、下工夫。半个月后,她拿出了一整套管理机制。一是健全和完善执行流程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执行案件重大事项合议规定》、《案件“五定一包”责任制》、《执行标的物保管与给付的规定》等制度,防止消极执行和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及时立案,高效执行,案结事了。二是建立健全的廉政监督机制,重点对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终结执行不规范,明显超标的查封,查封案外人财产,对案外人员异议长期不予审查和答复,违法拍卖等问题进行监督、催办、通报。三是建立执行财产申报和查明制度,向申请人发放执行风险告知书,强化其举证责任和执行风险意识。四是建立《执行救助基金制度实施办法》,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等特困群体在穷尽执行手段仍无法及时兑现时,为特困群体提供司法救助。五是建立涉信访机制,实行专人负责、对口包干,有效化解矛盾冲突。
刚毅沉稳攻克大案难案
红花配绿叶,绿叶衬红花。身为政委,她时时处处协助和配合局长开展工作,不揽功,不诿过,身为女性,她巾帼不让须眉,在执行天地绽放最灿烂、最清丽的光芒。
原告唐小志诉被告信宜市南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深圳市蓝大实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于2009年11月经该院判决,由被告偿付原告租金及违约金共38.6万 元。案件判决后,被告未按期履行。原告申请执行,案件由阳承美同志承办。2010 年4月26 日,阳承美带领执行人员赴广东信宜市执行。他们到银行查询扣划被告的银行存款,被告公司经理闻讯赶来,并组织了几十名不明真相的群众围攻执行人员,公司经理看到为首执行的是个女同志,根本没把她放在眼里,并威胁:“不把钱留下来,就把人留下来。”面对威胁和轻蔑,阳承美同志沉着冷静,她坚信正者无敌,她兵分两路,一路向围攻群众解释他们是在依法执行,一路向银行工作人员宣讲法律规定,告知银行工作人员向被执行人通风报信造成后果应负的法律责任。经过一番有理有利有节的工作,银行主动配合办理了扣划手续,公司经理和围攻群众也表示理解,一场一触即发的危机得以顺利化解,案件也圆满得到执行。
2012年7月以来,全国法院开展清理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的专项执行。该院执行局经过清理,有此类案件12 件,涉及党政机关8个,阳承美同志负责承办县农业银行诉县水利水电局的1000多万元欠款案,她到被告单位向单位负责人讲明中央、省、市对此类案件处理的政策规定,然后讲明应当依法执行的法律规定,然而面对被告单位没有可供执行的资产,阳承美同志的脑筋在法律与事实之间快速的运转。鉴于该案原来是由仓储及土地抵押,她多次到有关职能部门协调,多次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终于力排众议,依法拍卖了抵押地,案件得以和解执行。
似水柔情彰显爱民情怀
有人说,女人胸怀似海,柔情似水。阳承美同志刚毅如山,更有包容柔软的爱民情怀。就是这女性特有的柔情,在执行工作中让当事人更加感受到了法律的脉脉温情。
陈社广申请执行廖辉云婚约财产纠纷案,执行人员依法传唤居住在广东的廖辉云,廖辉云按时到庭,但站在执行人员面前的却是个大腹便便的孕妇,廖辉云向执行人员说明了目前的困境,表示打工限期还款,陈社广死活不同意,并指使2个烂崽寸步不离的跟着廖辉云,并扬言:“今天要么拿钱来,要么人跟我走。”阳政委得知后,凭着女性特有的敏感和柔情,她对廖辉云心生怜悯,对廖辉云能否安全回家表示忧虑,她急中生智,慌称送廖辉云出去借钱叫廖辉云上她的车,想把廖安全送出去,但被陈广社发现,不准廖离开法院,阳政委后趁陈广社不注意,又另外安排执行人员换车将廖辉云直接送到高铁站。廖辉云这才得以安全离开。廖辉云回到广东后,夫妻俩多次打电话向阳政委表示感谢,并表示将在最短的时间内想方设法凑齐执行款。
2010年5月,阳承美办理胡卫平申请执行田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该案判决由被告田涛赔偿原告胡卫平经济损失25794.8元。判决生效后,田涛除原垫付的医药费4636.8元外,余款21158元拒不执行。田涛系湖北省钟祥市人,阳承美按照法律程序将该案委托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执行。经钟祥市法院查明,被执行人田涛属弱势家庭,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下落不明,遂来函建议该案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胡卫平系双腿高位截肢的残疾人,靠城镇低保维持生活,无其他经济来源,家庭生活极度困难,胡卫平以本案未能执行为由,多次到中央、省、市等地上访。阳政委看在眼里,急在心头,多次向市中院及本院领导汇报该情况,争取从执行救助途径为胡卫平解决实际困难。在她的多方努力下,2011年春节前夕,市中院把胡卫平作为特困当事人解决了12000元,该院党组号召全院干警为胡卫平捐款,全院干警共奉献爱心款达9800元。当阳政委将爱心捐款送到胡卫平家时,胡卫平感动得热泪盈眶,连连说:“感谢党、感谢法院、感谢阳政委。”之后,在阳政委的多次建议下,院党组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要求尽快建立执行救助基金,欣慰的是2011年初该县已将执行救助基金纳入财政预算。
23年的审判生涯,她且行且歌,铿锵行走,留下一串串闪光的足迹。
责任编辑: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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