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法院以听证方式执结一起多年信访积案
2013-09-26 15:59:46
中国法院网讯 (魏建昌) 9月25日,随着申请执行人刘仁从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领到了最后一笔10万元案款,一起多年的执行信访积案终于解决。
2004年,刘仁、王强、李洪等五人共同出资200万元创办公司,2006年刘仁将其股权转让给王强、李洪二人,其中转让给王强31万元,转让给李洪28万元,签订协议后,王强、李洪二人履行了25万元,对于剩下的34万元,二人一直推脱不还,刘仁无奈之下,将王强、李洪起诉至武宁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王强、李洪二人二人十五日内付清。判决生效后,二人未履行,2009年,刘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执行立案后,法院通过银行强制扣划了王强的银行存款,但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刘仁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根据和解协议内容履行完毕。后刘仁取保,出来后,刘仁对该和解协议提出异议,认为是在拘留所被迫签订的,并开始长达四年上访之路。
2013年8月,武宁法院决定对该案举行听证查明案件的相关事实。 8月26日,召集双方当事人到该院进行听证,通过三个多小时的听证,该案事实已基本清楚,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重新达成和解协议。
9月25日,当事人按新和解协议履行完毕,长达四年的信访积案终于尘埃落定。
2004年,刘仁、王强、李洪等五人共同出资200万元创办公司,2006年刘仁将其股权转让给王强、李洪二人,其中转让给王强31万元,转让给李洪28万元,签订协议后,王强、李洪二人履行了25万元,对于剩下的34万元,二人一直推脱不还,刘仁无奈之下,将王强、李洪起诉至武宁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王强、李洪二人二人十五日内付清。判决生效后,二人未履行,2009年,刘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执行立案后,法院通过银行强制扣划了王强的银行存款,但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刘仁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根据和解协议内容履行完毕。后刘仁取保,出来后,刘仁对该和解协议提出异议,认为是在拘留所被迫签订的,并开始长达四年上访之路。
2013年8月,武宁法院决定对该案举行听证查明案件的相关事实。 8月26日,召集双方当事人到该院进行听证,通过三个多小时的听证,该案事实已基本清楚,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重新达成和解协议。
9月25日,当事人按新和解协议履行完毕,长达四年的信访积案终于尘埃落定。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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