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携"诈弹"向花旗银行索要100万元获刑1年
2013-09-24 14:20:52
     中国法院网讯 (富心振)  广西籍来沪男子在花旗银行陆家嘴支行以引爆炸弹为威胁,向银行勒索100万元现金。银行工作人员在与该男子周旋过程中报警,随后赶到的警方将男子制服,并检查其随身携带物品,未发现爆炸物。近日,被告人庞某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预谋:制造假炸弹

  今年28岁的无业青年庞某系广西柳州人,大学文化。2013年1月1日从武汉乘动车到上海后,整日在群租房内上网或出去游玩,案发前一日,他突发奇想,称自己要干点事情来影响和改变这个社会。于是,庞某出门在商店购买了一个灰色的拎包、一个红黑相间的双肩包以及一个口罩,回到暂住处后在小区路边草地上捡到一个圆柱体的水泥砖块装在包里,冒充炸弹,回到租房内后又将事先在网上购买的汽车遥控干扰器装上,准备冒充引爆炸弹的遥控器。

              谎言:银行办业务

  2013年1月16日12时30分许,庞某随身携带事先已装入圆柱形水泥砖块的双肩包,然后戴了一副黑框无镜片眼镜和口罩,从暂住处出来,乘坐专线公交车来到位于浦东大道1号船舶大厦1楼的花旗银行陆家嘴支行,在大厅咨询台向银行工作人员提出其业务必须找行长亲自谈,当告知行长都在开会需要等好长时间后,庞某说可以等,并被引入该行贵宾厅。

  一个多小时后,当该行一副行长周某出面接待庞某时,客套话没说几名,庞某便从灰色的拎包中取出了红黑相间的双肩包放在桌上,该包放在桌上发出了沉重的撞击声,副行长周某问他包内是什么,庞某说是现金和金条。然后要求租用银行保险箱,副行长周某觉得此人非常可疑,就先询问其个人信息,但是庞某都答非所问,于是周某婉言回绝了他的开户要求。

               诈弹:索要100万

  突然,庞某指着桌上的双肩包威胁说:“这是炸弹”,又将口袋中的汽车遥控干扰器拿出来,谎称是炸弹遥控器,并索要钱款100万元,称否则就要按下遥控器将银行炸毁。后周某在与庞某周旋过程中立即启动保安预案并报警,15时50分许,庞某被随即赶到的警察制服,但造成整幢大厦内人员恐慌、紧急疏散的后果。经公安机关对庞某随身携带物品进行检查和防爆搜查,未发现爆炸物。

              后果:触刑律入刑

  案发后,对于庞某亲属提出庞某精神不正常的疑问,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为明确庞某精神状态及刑事责任能力,特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其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庞某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和受审能力。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庞某在公共场所投放虚假的爆炸性物质,并恐吓他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辩护人关于对被告人庞某从轻处罚的相关意见,法院予以采纳。鉴于庞某能当庭自愿认罪,法院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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