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骗危房改造款 妻子诱导丈夫贪污自己也获刑
2013-09-10 14:00:31
中国法院网讯 (卢荣鲜 谭召日) 作为妻子未能尽到相夫教子的职责也就罢了,但女子郭兰为了家中利益竟诱导丈夫走向犯罪道路,其自己也难逃法律的制裁。9月9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以郭兰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2012年的清明节,郭兰与丈夫覃嵩(另案处理)等一家人一起回老家扫墓时,覃嵩年迈的父亲触景生情,称年纪已大,想叶落归根回老家居住。由于老家的房屋已破旧不堪,于是家里几兄弟商量把老家已不住人的烂泥房拆掉重建。为筹资建房,减少家庭经济负担,郭兰便建议丈夫利用其任乡镇交通建设站站长的职务之便,争取一个危房改造的名额,覃嵩听后表示同意。为不让村民知情,郭兰用自己的名字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并把身份证和银行账号等相关材料提供给丈夫。2012年12月,郭兰获得了17000元的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
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被告人郭兰与国家工作人员覃嵩合谋,利用覃嵩职务上的便利,共同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7000元,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贪污罪。郭兰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鉴于案发后其已退出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郭兰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2012年的清明节,郭兰与丈夫覃嵩(另案处理)等一家人一起回老家扫墓时,覃嵩年迈的父亲触景生情,称年纪已大,想叶落归根回老家居住。由于老家的房屋已破旧不堪,于是家里几兄弟商量把老家已不住人的烂泥房拆掉重建。为筹资建房,减少家庭经济负担,郭兰便建议丈夫利用其任乡镇交通建设站站长的职务之便,争取一个危房改造的名额,覃嵩听后表示同意。为不让村民知情,郭兰用自己的名字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并把身份证和银行账号等相关材料提供给丈夫。2012年12月,郭兰获得了17000元的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
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被告人郭兰与国家工作人员覃嵩合谋,利用覃嵩职务上的便利,共同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7000元,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贪污罪。郭兰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鉴于案发后其已退出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郭兰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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