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全国法制好新闻和法制题材影视剧目评选结果揭晓
2013-09-10 09:31:38 | 来源:法制网 | 作者:于呐洋
由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共同主办的2012年全国法制好新闻和2011-2012年度全国法制题材电影电视节(剧)目评选活动近日结束,共评出获奖作品397篇(部),其中一等奖55个,二等奖116个,三等奖224个,特别奖2个。法制日报及所属子刊、法制网共有22件作品获奖。
据悉,2012年全国法制好新闻和2011-2012年度全国法制题材电影电视节(剧)目评选活动,从2013年1月份启动。按照《全国法制好新闻评选办法》,经各省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厅(局)和广电部门、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中央和地方新闻媒体积极推荐,共收到40家中央媒体、32个省(区、市)推荐的作品1553件(篇)。其中,推荐全国法制好新闻作品1146件,推荐全国法制题材影视节(剧)目407部。
评选活动办公室组织了有关部门负责人、新闻影视界专家学者,参加的评委会,由司法部副部长、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会长张苏军担任评委会主任,对推荐作品进行了复评、定评。
据活动组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本届参评作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宣传,政治特色鲜明。参评作品围绕中心工作进行报道,注意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及时报道、传递中央的政策、精神。二是准确反映党和国家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主题,法治特色突出。参评作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当年的典型案例和人物作为选题,注重从法制视角分析社会热点事件,引导社会舆论,体现了法治思维。三是表现形式丰富,普法宣传的创新意识进一步增强。在今年的评选中,有的参评作品呈现出一些新特色。如图片类作品整体质量明显提高,形式上颇具创新,出现了由普通交警用手机拍摄自己工作生活的原生态图片,反映了全媒体、自媒体时代的特点。从今年参评的近50部普法栏目剧和短剧来看,作品题材丰富,涉及到新型诈骗、敲诈勒索、贪污腐败、土地拆迁、群众调解、赡养老人、保险理财、房产纠纷、税收廉政等内容。在今年的电影作品中,微电影这种新兴电影艺术形式占有一定的比例。这些作品虽然在形式上、内容上、电影艺术表达上还显得稚嫩,但却为法制宣传不断创新提出了新的发展动向。
据悉,2012年全国法制好新闻和2011-2012年度全国法制题材电影电视节(剧)目评选活动,从2013年1月份启动。按照《全国法制好新闻评选办法》,经各省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厅(局)和广电部门、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中央和地方新闻媒体积极推荐,共收到40家中央媒体、32个省(区、市)推荐的作品1553件(篇)。其中,推荐全国法制好新闻作品1146件,推荐全国法制题材影视节(剧)目407部。
评选活动办公室组织了有关部门负责人、新闻影视界专家学者,参加的评委会,由司法部副部长、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会长张苏军担任评委会主任,对推荐作品进行了复评、定评。
据活动组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本届参评作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宣传,政治特色鲜明。参评作品围绕中心工作进行报道,注意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及时报道、传递中央的政策、精神。二是准确反映党和国家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主题,法治特色突出。参评作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当年的典型案例和人物作为选题,注重从法制视角分析社会热点事件,引导社会舆论,体现了法治思维。三是表现形式丰富,普法宣传的创新意识进一步增强。在今年的评选中,有的参评作品呈现出一些新特色。如图片类作品整体质量明显提高,形式上颇具创新,出现了由普通交警用手机拍摄自己工作生活的原生态图片,反映了全媒体、自媒体时代的特点。从今年参评的近50部普法栏目剧和短剧来看,作品题材丰富,涉及到新型诈骗、敲诈勒索、贪污腐败、土地拆迁、群众调解、赡养老人、保险理财、房产纠纷、税收廉政等内容。在今年的电影作品中,微电影这种新兴电影艺术形式占有一定的比例。这些作品虽然在形式上、内容上、电影艺术表达上还显得稚嫩,但却为法制宣传不断创新提出了新的发展动向。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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