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
集思广益“接地气” 深入基层“连民心”
2013-09-03 10:08:27 | 来源:中国法院网山东频道 | 作者:陈磊
近年来,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一系列活动,广泛听取各界意见。
倾听企业家心声,建立商事纠纷调解机制。该院在充分听取企业界代表意见的基础上,与青岛贸促会调解中心联合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结合的商事纠纷联动调解机制。加强诉讼与商事调解机制的衔接,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和精力,帮助企业有效预防和避免各类商事法律风险。
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审判工作水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该院先后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认真听取来自社会各界的代表、委员对于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把社会各界的监督转化为法院工作的动力,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
听取律师意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充分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该院与青岛律师协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于律师代表提出的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改进落实,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自觉接受律师界的监督,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便利,共同推动法治进步。
听取干警意见,全面促进法院建设。该院召开干警座谈会、老干部代表座谈会,从自身内部查找问题,对于干警和老干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并加以解决,完善自身建设。举办优秀法官经验交流报告会,优秀法官代表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行办案经验交流,增强了全体干警的群众观念和群众立场。
深入基层社区,体察民情服务群众。该院下基层、进社区,开展了志愿帮扶、爱心帮扶“结穷亲”和争做“诚信法官”驻村“三项活动”以及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的“五进活动”。建立定期到社区“做一天志愿者”“当一天司法助理”“办一件好事实事”等长效机制,了解社区实际,体验社区民意,服务社区居民法律诉求,增进与群众的感情。
倾听企业家心声,建立商事纠纷调解机制。该院在充分听取企业界代表意见的基础上,与青岛贸促会调解中心联合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结合的商事纠纷联动调解机制。加强诉讼与商事调解机制的衔接,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和精力,帮助企业有效预防和避免各类商事法律风险。
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审判工作水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该院先后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认真听取来自社会各界的代表、委员对于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把社会各界的监督转化为法院工作的动力,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
听取律师意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充分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该院与青岛律师协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于律师代表提出的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改进落实,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自觉接受律师界的监督,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便利,共同推动法治进步。
听取干警意见,全面促进法院建设。该院召开干警座谈会、老干部代表座谈会,从自身内部查找问题,对于干警和老干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并加以解决,完善自身建设。举办优秀法官经验交流报告会,优秀法官代表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行办案经验交流,增强了全体干警的群众观念和群众立场。
深入基层社区,体察民情服务群众。该院下基层、进社区,开展了志愿帮扶、爱心帮扶“结穷亲”和争做“诚信法官”驻村“三项活动”以及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的“五进活动”。建立定期到社区“做一天志愿者”“当一天司法助理”“办一件好事实事”等长效机制,了解社区实际,体验社区民意,服务社区居民法律诉求,增进与群众的感情。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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