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宋基会“被调查”两月仍无果 相关部门被指怠于作为
2013-09-02 14:15:12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赵艳红 高泽华 刘静东
  今年7月初,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以下简称河南宋基会)因“造价1.2亿元巨型‘宋庆龄’雕像未完工即被拆除”一事被“省联合调查组”调查。距今已有两月,仍无调查结果及进展对外公布。而早在2011年,河南宋基会就曾因“善款放贷”被“联合调查”,至今也无结果。有专家就此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指出,相关部门怠于履行监管职责,涉嫌不作为。

  巨型雕像未建完即拆 调查两个月无果

  专家:执法监管应及时有效

  7月2日,有媒体报道称:河南宋基会在郑州建造的一尊高逾20米的“宋庆龄雕像”未完工即被拆除。据雕像的一位材料供货商透露,雕像造价在1.2亿元左右。

  据新华社此前报道,记者曾在河南宋基会办公楼内张贴的宣传材料上看到,雕像所在项目全称为河南省宋庆龄基金会青少年儿童活动中心及配套项目,是由河南宋基会自筹资金,委托绿城集团代为建设的大型公益活动场所,占地48亩,建设面积19092平方米,总投资超过4亿元。

  一个公益机构何来4亿元的“自筹资金”?造价1.2亿元的雕像为何建了又拆?造成的资金损失谁来埋单?

  河南宋基会常务副秘书长王霄鹏7月初曾向媒体表示,基金会正在接受省联合调查组调查,目前不接受任何媒体采访。

  记者8月28日致电河南宋基会的主管部门省委统战部及其监管部门省民政厅,询问“有无调查结果,能否公布调查进展”,其办公室工作人员皆表示已将问题记录,将转给相关部门,如有回复,将联系记者。记者随后致电河南宋基会,其工作人员也称将记录并转告记者的提问。

  截至发稿时间,记者尚未得到回复。

  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所长、副教授贾西津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指出:“公开透明是公募基金会治理的原则。即使针对河南宋基会的调查仍未结束,相关部门也应该对外公布调查进展。”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小军进一步指出:“无论是日常监管还是事件查处,都是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的事项,应当遵守法治的原则和法律的具体规定。在行政法治原则中,执法监管应当及时有效,否则就失去了执法监管的意义。”

  省民政厅称未收到对河南宋基会违法的举报

  专家:媒体曝光也是一种“举报”

  河南省民政厅8月1日曾向人民网记者证实,已于7月份为河南宋基会办理年检手续。

  调查尚无结果,为何年检已顺利过关?

  河南省民政厅随后回应称:河南省民政厅作为其登记管理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履行三项监督管理职责。一是年检方面,通过民政厅掌握的网上系统年度检查情况,宋基会的原始基金、公益事业支出和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均符合相关要求。二是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民政厅未发现宋基会有私分财产的情况。三是在违规行为的处罚方面,从近两年来宋基会年度检查情况看,民政厅未发现其有违反条例的情形,也未收到对宋基会违法违规情况的举报。

  “对于被监管对象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现,一方面是在日常监管中,常规的发现;另一方面,是偶然发现,比如接到举报或者有媒体曝光。”贾西津指出:“媒体曝光是一种问题发现机制。当某个问题已经被媒体广泛发现的时候,监管部门应该将其作为监管参考的重要内容。如果民政厅对媒体曝光的问题视而不见,就是消极对待监管,没有尽到监管责任,涉嫌行政不作为。”

  “所谓举报,实际上是提供问题信息和方向线索,监管机关根据这种信息和线索进行查处。个人举报是举报,媒体曝光也是举报。不仅如此,媒体曝光的问题,不但是特定问题的举报,还是特定问题向公众和社会的公开,其意义包含举报,也包含社会监督。”在杨小军看来:“作为监管机关,不仅接受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举报,同时也必须对公众和媒体曝光的事件、事故等进行查处并作出积极的回应。”

  多部门联合调查河南宋基会两年未果

  专家:河南省委省政府必要时可启动问责机制

  早在2011年,河南宋基会就曾被曝出“善款放贷”、“公益项目缩水”等问题。河南媒体当年9月报道称:“河南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指示迅速成立由省委统战部、省民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等有关单位组成调查组,对媒体所反映的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尽快查清事实,并将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时隔两年,尚未见相关调查结果对外公布。

  两年来,有关河南宋基会涉嫌违规的消息不断见诸报端,河南省相关部门及河南宋基会均三缄其口。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也声明“同地方宋庆龄基金会既无行政上的上下级关系,也无经济方面的经营合作与往来”。

  “河南省相关部门对河南宋基会的调查,至今仍然未有结果和进程的公布,明显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违反及时或者效率原则,涉嫌不作为。”在杨小军看来,河南省人民政府,作为民政厅的同级政府,有权也有责对其职能部门的行为履行领导和监管职责;另外,民政部作为省民政厅的上一级主管机关,也负有业务指导职责。河南省委,作为河南省委统战部的同级领导机关,对其下属部门的行为有领导和监管职责。中央统战部对河南省委统战部也有业务指导的职责。

  “媒体的报道已引发社会的强烈关注和质疑,却始终不见有关部门的正面回应和调查结果公布,这对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是一种损害。希望河南省委省政府予以关注,必要的时候,对相关主管、监管部门启动问责机制。”贾西津呼吁。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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