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基层 甘于奉献 一心为民化纠纷
秉公办案 清正廉洁 忠诚尽责守正义
秉公办案 清正廉洁 忠诚尽责守正义
——最美基层干部翟树全精神研讨会综述
2013-08-26 07:40:1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罗书臻
作为近年来法院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哈拉海人民法庭副庭长翟树全同志,先后获得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模范法官、吉林省公正爱民法官等多项殊荣,当选2012年度全国“十大法治人物”,2013年7月又被中宣部和中组部列入“最美基层干部”进行广泛宣传。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对翟树全同志的学习宣传,8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以视频会议的形式面向全国法院隆重举行了翟树全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周强院长亲自出席并作了重要讲话,在全国法院系统引起强烈反响。周强院长在报告会上明确指出,翟树全同志的先进事迹不仅反映了他个人的优秀品质,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员的优良作风,诠释了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展现了人民法官的浩然正气,为全国法院广大干警树立了学习的榜样。
为进一步总结研究翟树全精神,不断深化对翟树全的学习宣传,8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最美基层干部翟树全精神研讨会,主题是:分析研究翟树全同志体现出的司法职业精神,深入探讨新时期如何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队伍素质和形象,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出席研讨会并讲话。他说,从整体上看,人民法院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有许许多多像翟树全同志一样的优秀法官;但毋庸讳言,人民法院的队伍建设工作是长期、艰巨的,确实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违纪违法事件时有发生,屡禁不止。他指出,翟树全同志长期扎根农村基层法庭,条件十分艰苦,却牢固树立为民意识,始终坚持秉公办案,能够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而有一些审判人员条件不错、待遇较好,却背离宗旨、脱离群众,精神懈怠、信念动摇,贪图享受、情趣低下,最终落入违法违纪的深渊;这种现象令人警醒,发人深思,也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一项重大课题。
参加研讨会的代表既有法官代表,也有来自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的负责同志、律师和专家学者。各位与会代表集思广益,畅所欲言,对翟树全同志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根据翟树全同志先进事迹,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对翟树全精神进行了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深入研讨,研讨氛围浓厚,效果很好。
学习先进典型,不仅要学其“形”,更要学习其“神”,即先进典型身上体现出的精神。翟树全身上到底体现了什么样的精神,本质内涵究竟是什么?这是学习宣传翟树全必须首先要回答的问题。对此,与会代表一致认为,翟树全精神具有十分丰富的本质内涵。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作了深入、细致的分析。他认为,翟树全事迹具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本分做人和公道做法官的统一,二是踏实做事和公正办案的统一,三是道德良知和法治追求的统一。据此,他把翟树全精神归纳为四种精神:一是扎根基层的为民精神,翟树全的所有行为表现,包括对人、对事、对家庭、对工作、对权力、对金钱,都表现出了为民精神;二是质朴无私的奉献精神,翟树全不计较个人得失,甚至牺牲了家庭和应有的东西,很令人感动;三是秉公办案的法治精神,翟树全在办案的过程中要解开当事人的法结、情结、心结,实际上就是法治精神的体现;四是廉洁自律的职业伦理精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蒋敏也对翟树全精神进行了概括和提炼。他认为翟树全精神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甘于寂寞的精神,翟树全是全省唯一一个住在农村的法官,忍受了巨大孤独,默默做着法官的工作;二是正直诚信的精神,翟树全的工作和生活充分反映出他是个正直、正派的人,否则无法做到让人信服;三是专业勤勉的精神,这从翟树全的先进事迹材料中可以看出。党的十八大代表、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半程人民法庭庭长王永涛在研讨会前专门找翟树全本人进行了促膝长谈,得出这样的认识:在翟树全身上,一方面,对人民群众饱含深情、对老百姓充满爱心、热心、耐心与在是非面前坚持原则、在诱惑面前刚正不阿形成鲜明对比;另一方面,对法官职业无限热爱、对法律事业执著追求与对功名的淡泊、对物欲的平静心态形成了强烈反差。王永涛从对比的视角,为我们描述了翟树全精神的内涵,十分形象和生动。徐家新综合大家的发言后提出,翟树全精神可以从五个方面进行解读:一是充分体现了忠诚尽责的职业信念,二是充分体现了公正司法的职业追求,三是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职业宗旨,四是充分体现了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五是充分体现了无私奉献的职业品格。徐家新进一步指出,翟树全精神体现了新时期我国基层司法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从本质上讲,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徐家新的分析,提高了我们对翟树全精神本质内涵的认识深度。徐家新同时也表示,对翟树全精神怎样用恰当的语言进行概括,需要作进一步研究。
伟大的时代创造伟大的精神,伟大的精神引领时代潮流、推动时代发展。在新的历史时期,翟树全精神如何得以产生,究竟具有怎样的时代价值和现实意义?在研讨会上,与会代表高度评价了翟树全精神,对翟树全精神的形成及其具有的重要价值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思考。翟树全精神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具有广泛的学习借鉴意义,成为大家的共识。徐家新在讲话中明确指出,翟树全精神植根于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土壤,展示的是一种符合中国国情的时代精神;它是新时期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要理念、观念和要求在人民法院司法实践中酝酿产生的重要思想成果,同时也以其特有的内涵丰富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念体系;它一方面直接源于翟树全本人多年来基层审判实践经验,另一方面也从无数优秀基层法官坚持公正为民、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实践经验中吸取了养分,具有普遍性和可学性;它同时也是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在现代司法活动中的生动演绎和发扬光大。“当前我国社会正处在转型发展的进程中,法治信仰正在培育和成长期,大力宣传和弘扬翟树全同志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于法院自身建设和法治中国建设都有积极的时代意义。”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院长靳学军在研讨会上深有感触地说。他分析认为,在翟树全同志的先进事迹中,有三个方面的可贵启示:一是要有对职业信仰的坚守,做法官就要像翟树全那样坚守对法官职业的热爱,才能时刻提醒自己坚持法官职业道德,不为金钱所诱,不为利益所惑,清廉如水,秉公办案;二是要有对法治事业的担当,做法官就要像翟树全那样有甘于担当的品格,做到“三个不管”,即“不管什么棘手的案子都敢接,不管多么复杂的案子都能办,不管什么样的当事人都会耐心接待”;三是要有实现公平正义的智慧,做法官就要像翟树全那样,提高与群众沟通的能力,面对不同的当事人有不同的沟通方式,在依法审判的同时,关注群众的真实诉求和情感,把法律权威融入朴素的人文关怀、变成百姓认可的普遍遵循。来自基层的王永涛代表广大基层法官吐露了心声:“翟树全同志的事迹给我们法官尤其是基层法官树立了一个学习的标杆,带来了榜样的力量。他代表着新时期中国法官的正能量。”翟树全精神不仅在法院系统内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而且对于司法领域之外的各行各业都有积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来自法院系统外的与会代表对此发表了十分中肯的意见。“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的背景下,学习翟树全同志的事迹让我们很受教育和启发。”中央纪委法规室主任侯觉非如是说。他还强调说:“翟树全同志的精神值得我们在不同岗位、从事不同工作的共产党员共同学习。”全国人大代表、国务院研究室秘书司司长张定龙也表达了相同的看法。他十分动情地说:“翟树全同志在基层法庭辛辛苦苦干了23年,真的不容易……我觉得翟树全同志不只是法院工作人员的榜样,也是国家公务员的典范,是全社会学习的典范,是检验我们的标杆。”
好的榜样是最好的引导,好的楷模是最好的说服。“榜样是看得见的哲理。”毛泽东同志曾讲:“典型本身就是一种政治力量。”翟树全精神为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研讨翟树全精神本身并不是目的,真正的目的在于要大力弘扬翟树全精神,让翟树全精神旗帜高高飘扬,并以此切实加强司法职业道德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实现队伍素质和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提升,切实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侯觉非一语中的:我们学习翟树全事迹、分析研讨翟树全精神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发掘翟树全事迹背后规律性、本质性的东西,并把这种规律和本质整理和发扬下去,从而促使我们的法官队伍、我们的党员队伍出现成千上万个“翟树全”。他认为,最重要的是要实现法官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的经常性、制度性和规范化;要通过严明的纪律、严整的制度、严格的执行和严密的监督,形成加强法官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他还提出,要狠抓法官工作作风建设,反对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要狠抓法官生活作风建设,消除享乐主义,狠刹奢靡之风;要狠抓纪律建设,严处“害群之马”。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姚辉在研讨中说:通过这段时间对翟树全法官先进事迹的学习,结合自己半年多来的挂职经历,深深地体会到,人民法院的公正司法,靠的是一大批像翟树全这样勤勉敬业、公正廉洁同时又不失专业素养的基层法官;他们才是中国法官的真正代表,是中国法治的基石。姚辉建议,人民法院的队伍建设,要加强司法职业精神的养成和司法良知的教育,必须注重制度建设,发挥激励约束机制的长效作用;要形成靠制度解决纪律作风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促进廉洁司法;要寓制度的落实于监督中,通过有力的监督创造良好的环境;要进一步严格司法职业的纲纪,坚持从严选拔、从严教育、从严考核,使之成为法官职业共同体的自觉认同和践行的标准。总之,在研讨过程中,与会代表就如何通过弘扬翟树全精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徐家新在讲话中表示,要大力弘扬翟树全精神推动人民法院工作新发展。为此,他强调指出,要大力弘扬翟树全精神抓好执法办案,认真总结推广翟树全的工作方法和办案技巧,不断激励广大干警公正执法、高效办案,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要大力弘扬翟树全精神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司法良知教育、纪律作风教育,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和司法廉政建设,切实提升人民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大力弘扬翟树全精神提升司法公信力,向全社会展示当代人民法官的思想情操和精神追求,努力使广大人民群众亲近司法、信赖司法、拥护司法。
“身教重于言传,具体强于抽象。”翟树全是新时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楷模,其精神也是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的体现。徐家新最后强调,当前,要通过大力弘扬翟树全精神扎实搞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用好翟树全这个榜样的力量,采用多种形式宣传翟树全精神,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研讨会已经结束,但对翟树全精神的学习研究并没有结束,而是更新、更高的开始。我们相信,翟树全精神一定会在人民法院司法实践土壤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一定会历久弥坚,鲜活灿烂,在实现伟大中国梦的法治实践中旗帜飞扬!
为进一步总结研究翟树全精神,不断深化对翟树全的学习宣传,8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最美基层干部翟树全精神研讨会,主题是:分析研究翟树全同志体现出的司法职业精神,深入探讨新时期如何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队伍素质和形象,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出席研讨会并讲话。他说,从整体上看,人民法院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有许许多多像翟树全同志一样的优秀法官;但毋庸讳言,人民法院的队伍建设工作是长期、艰巨的,确实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违纪违法事件时有发生,屡禁不止。他指出,翟树全同志长期扎根农村基层法庭,条件十分艰苦,却牢固树立为民意识,始终坚持秉公办案,能够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而有一些审判人员条件不错、待遇较好,却背离宗旨、脱离群众,精神懈怠、信念动摇,贪图享受、情趣低下,最终落入违法违纪的深渊;这种现象令人警醒,发人深思,也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一项重大课题。
参加研讨会的代表既有法官代表,也有来自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的负责同志、律师和专家学者。各位与会代表集思广益,畅所欲言,对翟树全同志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根据翟树全同志先进事迹,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对翟树全精神进行了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深入研讨,研讨氛围浓厚,效果很好。
学习先进典型,不仅要学其“形”,更要学习其“神”,即先进典型身上体现出的精神。翟树全身上到底体现了什么样的精神,本质内涵究竟是什么?这是学习宣传翟树全必须首先要回答的问题。对此,与会代表一致认为,翟树全精神具有十分丰富的本质内涵。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作了深入、细致的分析。他认为,翟树全事迹具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本分做人和公道做法官的统一,二是踏实做事和公正办案的统一,三是道德良知和法治追求的统一。据此,他把翟树全精神归纳为四种精神:一是扎根基层的为民精神,翟树全的所有行为表现,包括对人、对事、对家庭、对工作、对权力、对金钱,都表现出了为民精神;二是质朴无私的奉献精神,翟树全不计较个人得失,甚至牺牲了家庭和应有的东西,很令人感动;三是秉公办案的法治精神,翟树全在办案的过程中要解开当事人的法结、情结、心结,实际上就是法治精神的体现;四是廉洁自律的职业伦理精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蒋敏也对翟树全精神进行了概括和提炼。他认为翟树全精神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甘于寂寞的精神,翟树全是全省唯一一个住在农村的法官,忍受了巨大孤独,默默做着法官的工作;二是正直诚信的精神,翟树全的工作和生活充分反映出他是个正直、正派的人,否则无法做到让人信服;三是专业勤勉的精神,这从翟树全的先进事迹材料中可以看出。党的十八大代表、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半程人民法庭庭长王永涛在研讨会前专门找翟树全本人进行了促膝长谈,得出这样的认识:在翟树全身上,一方面,对人民群众饱含深情、对老百姓充满爱心、热心、耐心与在是非面前坚持原则、在诱惑面前刚正不阿形成鲜明对比;另一方面,对法官职业无限热爱、对法律事业执著追求与对功名的淡泊、对物欲的平静心态形成了强烈反差。王永涛从对比的视角,为我们描述了翟树全精神的内涵,十分形象和生动。徐家新综合大家的发言后提出,翟树全精神可以从五个方面进行解读:一是充分体现了忠诚尽责的职业信念,二是充分体现了公正司法的职业追求,三是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职业宗旨,四是充分体现了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五是充分体现了无私奉献的职业品格。徐家新进一步指出,翟树全精神体现了新时期我国基层司法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从本质上讲,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徐家新的分析,提高了我们对翟树全精神本质内涵的认识深度。徐家新同时也表示,对翟树全精神怎样用恰当的语言进行概括,需要作进一步研究。
伟大的时代创造伟大的精神,伟大的精神引领时代潮流、推动时代发展。在新的历史时期,翟树全精神如何得以产生,究竟具有怎样的时代价值和现实意义?在研讨会上,与会代表高度评价了翟树全精神,对翟树全精神的形成及其具有的重要价值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思考。翟树全精神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具有广泛的学习借鉴意义,成为大家的共识。徐家新在讲话中明确指出,翟树全精神植根于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土壤,展示的是一种符合中国国情的时代精神;它是新时期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要理念、观念和要求在人民法院司法实践中酝酿产生的重要思想成果,同时也以其特有的内涵丰富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念体系;它一方面直接源于翟树全本人多年来基层审判实践经验,另一方面也从无数优秀基层法官坚持公正为民、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实践经验中吸取了养分,具有普遍性和可学性;它同时也是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在现代司法活动中的生动演绎和发扬光大。“当前我国社会正处在转型发展的进程中,法治信仰正在培育和成长期,大力宣传和弘扬翟树全同志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于法院自身建设和法治中国建设都有积极的时代意义。”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院长靳学军在研讨会上深有感触地说。他分析认为,在翟树全同志的先进事迹中,有三个方面的可贵启示:一是要有对职业信仰的坚守,做法官就要像翟树全那样坚守对法官职业的热爱,才能时刻提醒自己坚持法官职业道德,不为金钱所诱,不为利益所惑,清廉如水,秉公办案;二是要有对法治事业的担当,做法官就要像翟树全那样有甘于担当的品格,做到“三个不管”,即“不管什么棘手的案子都敢接,不管多么复杂的案子都能办,不管什么样的当事人都会耐心接待”;三是要有实现公平正义的智慧,做法官就要像翟树全那样,提高与群众沟通的能力,面对不同的当事人有不同的沟通方式,在依法审判的同时,关注群众的真实诉求和情感,把法律权威融入朴素的人文关怀、变成百姓认可的普遍遵循。来自基层的王永涛代表广大基层法官吐露了心声:“翟树全同志的事迹给我们法官尤其是基层法官树立了一个学习的标杆,带来了榜样的力量。他代表着新时期中国法官的正能量。”翟树全精神不仅在法院系统内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而且对于司法领域之外的各行各业都有积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来自法院系统外的与会代表对此发表了十分中肯的意见。“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的背景下,学习翟树全同志的事迹让我们很受教育和启发。”中央纪委法规室主任侯觉非如是说。他还强调说:“翟树全同志的精神值得我们在不同岗位、从事不同工作的共产党员共同学习。”全国人大代表、国务院研究室秘书司司长张定龙也表达了相同的看法。他十分动情地说:“翟树全同志在基层法庭辛辛苦苦干了23年,真的不容易……我觉得翟树全同志不只是法院工作人员的榜样,也是国家公务员的典范,是全社会学习的典范,是检验我们的标杆。”
好的榜样是最好的引导,好的楷模是最好的说服。“榜样是看得见的哲理。”毛泽东同志曾讲:“典型本身就是一种政治力量。”翟树全精神为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研讨翟树全精神本身并不是目的,真正的目的在于要大力弘扬翟树全精神,让翟树全精神旗帜高高飘扬,并以此切实加强司法职业道德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实现队伍素质和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提升,切实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侯觉非一语中的:我们学习翟树全事迹、分析研讨翟树全精神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发掘翟树全事迹背后规律性、本质性的东西,并把这种规律和本质整理和发扬下去,从而促使我们的法官队伍、我们的党员队伍出现成千上万个“翟树全”。他认为,最重要的是要实现法官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的经常性、制度性和规范化;要通过严明的纪律、严整的制度、严格的执行和严密的监督,形成加强法官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他还提出,要狠抓法官工作作风建设,反对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要狠抓法官生活作风建设,消除享乐主义,狠刹奢靡之风;要狠抓纪律建设,严处“害群之马”。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姚辉在研讨中说:通过这段时间对翟树全法官先进事迹的学习,结合自己半年多来的挂职经历,深深地体会到,人民法院的公正司法,靠的是一大批像翟树全这样勤勉敬业、公正廉洁同时又不失专业素养的基层法官;他们才是中国法官的真正代表,是中国法治的基石。姚辉建议,人民法院的队伍建设,要加强司法职业精神的养成和司法良知的教育,必须注重制度建设,发挥激励约束机制的长效作用;要形成靠制度解决纪律作风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促进廉洁司法;要寓制度的落实于监督中,通过有力的监督创造良好的环境;要进一步严格司法职业的纲纪,坚持从严选拔、从严教育、从严考核,使之成为法官职业共同体的自觉认同和践行的标准。总之,在研讨过程中,与会代表就如何通过弘扬翟树全精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徐家新在讲话中表示,要大力弘扬翟树全精神推动人民法院工作新发展。为此,他强调指出,要大力弘扬翟树全精神抓好执法办案,认真总结推广翟树全的工作方法和办案技巧,不断激励广大干警公正执法、高效办案,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要大力弘扬翟树全精神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司法良知教育、纪律作风教育,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和司法廉政建设,切实提升人民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大力弘扬翟树全精神提升司法公信力,向全社会展示当代人民法官的思想情操和精神追求,努力使广大人民群众亲近司法、信赖司法、拥护司法。
“身教重于言传,具体强于抽象。”翟树全是新时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楷模,其精神也是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的体现。徐家新最后强调,当前,要通过大力弘扬翟树全精神扎实搞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用好翟树全这个榜样的力量,采用多种形式宣传翟树全精神,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研讨会已经结束,但对翟树全精神的学习研究并没有结束,而是更新、更高的开始。我们相信,翟树全精神一定会在人民法院司法实践土壤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一定会历久弥坚,鲜活灿烂,在实现伟大中国梦的法治实践中旗帜飞扬!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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