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光大证券异常交易案调查已结束 正专家论证
2013-08-24 08:28:36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赵晓辉 刘开雄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23日说,关于光大证券异常交易案,证监会的调查取证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目前正在移交证监会内相关部门审理。
发言人说,考虑到该案属新型案件,为慎重起见,证监会正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咨询,待相关程序完成后,证监会将尽快公布处理结果。
发言人说,此次光大证券自营交易异常事件导致光大证券的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证监会在第一时间核查后也发现其策略投资部证券自营业务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信息系统管理问题较多。
为此,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已决定依据上述规定先行对光大证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暂停其策略投资部证券自营业务,并责令其进行整改和内部责任追究。
关于作为ETF管理人的基金公司在光大证券事件中是否负有责任,发言人说,基金管理人在光大证券事件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根据ETF的合同约定以及证券交易所ETF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投资者只要按照ETF申购赎回清单备足有效的股票和现金,基金管理人应当确认ETF申购申请。
此外,投资者申购ETF时如果使用当日买入的股票,只要证券交易所确认股票交易成功并进行正常结算,ETF的申购申请即可确认成功。
发言人说,光大证券事件中,证券交易所对光大证券当日的所有股票交易确认成功并进行了正常的结算,因此,其申购ETF使用的股票有效。上证50ETF、上证180ETF的基金管理人接受并确认光大证券申购ETF的申请,并不存在违法行为。
发言人说,考虑到该案属新型案件,为慎重起见,证监会正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咨询,待相关程序完成后,证监会将尽快公布处理结果。
发言人说,此次光大证券自营交易异常事件导致光大证券的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证监会在第一时间核查后也发现其策略投资部证券自营业务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信息系统管理问题较多。
为此,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已决定依据上述规定先行对光大证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暂停其策略投资部证券自营业务,并责令其进行整改和内部责任追究。
关于作为ETF管理人的基金公司在光大证券事件中是否负有责任,发言人说,基金管理人在光大证券事件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根据ETF的合同约定以及证券交易所ETF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投资者只要按照ETF申购赎回清单备足有效的股票和现金,基金管理人应当确认ETF申购申请。
此外,投资者申购ETF时如果使用当日买入的股票,只要证券交易所确认股票交易成功并进行正常结算,ETF的申购申请即可确认成功。
发言人说,光大证券事件中,证券交易所对光大证券当日的所有股票交易确认成功并进行了正常的结算,因此,其申购ETF使用的股票有效。上证50ETF、上证180ETF的基金管理人接受并确认光大证券申购ETF的申请,并不存在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顾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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