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法官翟树全简介
2013-08-23 17:26:0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翟树全,男,196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1983年毕业于绥化师范专科学校,大专学历,1989年到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哈拉海人民法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12年3月任副庭长。
翟树全同志1989年参加法院工作以来,扎根基层,一心为民,始终工作在条件艰苦的农村法庭,无怨无悔地服务百姓,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乡村法官”。他始终坚持秉公办案,调解诉前纠纷3000多件,审结民商事案件2400多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引发上访,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他清正廉洁、无私奉献,至今仍住在农村,始终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坚持做到送礼不要、请吃不到,踏实工作,清白做人。翟树全同志2010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2011年被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2012年被授予吉林省“公正爱民法官”荣誉称号、“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并当选全国“十大法治人物”。2013年7月,翟树全被中组部、中宣部列入“最美基层干部”广泛宣传。
翟树全同志1989年参加法院工作以来,扎根基层,一心为民,始终工作在条件艰苦的农村法庭,无怨无悔地服务百姓,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乡村法官”。他始终坚持秉公办案,调解诉前纠纷3000多件,审结民商事案件2400多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引发上访,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他清正廉洁、无私奉献,至今仍住在农村,始终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坚持做到送礼不要、请吃不到,踏实工作,清白做人。翟树全同志2010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2011年被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2012年被授予吉林省“公正爱民法官”荣誉称号、“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并当选全国“十大法治人物”。2013年7月,翟树全被中组部、中宣部列入“最美基层干部”广泛宣传。
责任编辑:薛勇秀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