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法院设立“执行三员”密切联系群众
2013-08-20 07:31:57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南频道 | 作者:颜敏
  近年来,为认真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湖南省炎陵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注重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氛围,密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在全县范围内织成了一张“执行网”,使老赖们无处遁形,一批积案得以执结。

  设立“执行联络员”

  该院在全县各乡镇政府、大中型企业、单位中选择一名职工为“执行联络员”。执行联络员与执行法官之间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加强联系,及时掌握被执行人的动向及财产线索。通过“执行联络员”张贴“执行悬赏公告”,并予以监督,快速有效地寻找被执行人、及时控制被执行人的财产,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加大了执行的力度,为高效执行打下了坚实基础。

  推出“执行宣传员”

  该院善于发动群众,广泛利用媒体,深入村户进行宣传,在被执行人周围乃至全社会形成一个学法、守法的大环境,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对被执行人的下落、财产情况、社会背景等,说服和动员群众协助法院做执行人员思想工作,监督和及时报告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或其他规避法院执行的行为。对于逃避执行的老赖,充分发挥群众力量,让老赖无路可走,无计可施。

  增添“执行督察员”

  为扩大对执行工作的监督范围,该院特别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实地执行过程,作为执行工作监督员。该院赋予执行监督员全面监督法院执行工作的权利。在工作中,执行人员虚心听取执行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并且立即贯彻到自己的工作中去。这对规范执行人员的办案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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