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演鄢颇到朝阳法院领取执行款142599元
2013-08-01 13:51:39
     中国法院网讯 (黄硕)  导演鄢颇被打伤后一直未拿到法院判决赔偿款,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努力,7月30日下午鄢颇及代理人到朝阳法院执行庭领取案款共计142599元。

  2010年6月8日14时许,王峥等人驾车尾随鄢颇所驾车辆至朝阳区百脑汇旗舰店,持刀追砍鄢颇致其重伤。2011年12月,王峥等13人犯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分别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半不等刑期,并赔偿鄢颇医疗费等共计149811.39元。判决生效后,法院将扣押的在案案款29800元发还给被害人。

  因判决生效后13人一直未履行民事赔偿责任。2012年3月,鄢颇向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王峥等13人履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赔偿义务并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后,法院执行法官于洋、崔树磊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多次约谈被执行人家属,后查询到被执行人在京外房产信息,向当事人示明拒绝履行的后果,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王峥亲属于6月14日到法院履行了赔偿义务。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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