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江法院“电话调解”探出司法便民新路子
2013-07-26 09:08:46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许家华 李婉婉
针对辖区内比较偏远的村屯当事人诉讼不便的问题,今年以来,广西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龙和法庭积极谋划司法为民便民措施,创新办案机制方法,采用电话调解各类案件65件,敦促履行14件,已全部履行完毕,探索出一条“电话调解”的新路子。该院在电话调解中总结出了“四个电话、一本台账”工作方法。
立案时“一个电话”温馨告知。该庭在立案时,根据原告方提供的电话号码,及时与被告方取得联系,告知其相关起诉内容,要求其提供答辩状以及了解其调解意向。
审理时“一个电话”耐心沟通。针对一些案情比较简单、法律关系比较明确的案件和不能到庭参加调解的被告方当事人,该庭采用电话及时沟通调解。达成调解一致意见时,由法庭先行制作调解笔录、调解协议,再通知被告到庭签字确认。
生效时“一个电话”悉心回访。为保证案件做到“案结事了”,提高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满意度,该庭还对调解生效的案件,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联系,了解履行情况,敦促当事人履行,并要求当事人对案件处理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日常时“一个电话”了解情况。该庭在日常工作中,每隔十天通过电话途径致电辖区内纠纷较多的村屯的支书、主任,向其了解当地是否存在纠纷、纠纷处理进展等情况,密切关注辖区内的社会稳定形势,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打好预防针。
为了进一步规范电话调解,该庭制定了电话调解制度,建立一村一本台账,每个电话调解案件都附有一张电话调解流程表,流程表中记载调解结果,争议焦点、调解进度、调解人员、调解时间等,保障电话调解的规范性、协调性、针对性、便民性,确保工作开展有步骤、有规范、有实效。
通过电话调解,避免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正面对抗,提高了沟通协调效果,体现了诉讼经济原则,避免了诉讼给当事人带来工作生活上的不便,更好的兼顾各方当事人合理的要求,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立案时“一个电话”温馨告知。该庭在立案时,根据原告方提供的电话号码,及时与被告方取得联系,告知其相关起诉内容,要求其提供答辩状以及了解其调解意向。
审理时“一个电话”耐心沟通。针对一些案情比较简单、法律关系比较明确的案件和不能到庭参加调解的被告方当事人,该庭采用电话及时沟通调解。达成调解一致意见时,由法庭先行制作调解笔录、调解协议,再通知被告到庭签字确认。
生效时“一个电话”悉心回访。为保证案件做到“案结事了”,提高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满意度,该庭还对调解生效的案件,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联系,了解履行情况,敦促当事人履行,并要求当事人对案件处理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日常时“一个电话”了解情况。该庭在日常工作中,每隔十天通过电话途径致电辖区内纠纷较多的村屯的支书、主任,向其了解当地是否存在纠纷、纠纷处理进展等情况,密切关注辖区内的社会稳定形势,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打好预防针。
为了进一步规范电话调解,该庭制定了电话调解制度,建立一村一本台账,每个电话调解案件都附有一张电话调解流程表,流程表中记载调解结果,争议焦点、调解进度、调解人员、调解时间等,保障电话调解的规范性、协调性、针对性、便民性,确保工作开展有步骤、有规范、有实效。
通过电话调解,避免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正面对抗,提高了沟通协调效果,体现了诉讼经济原则,避免了诉讼给当事人带来工作生活上的不便,更好的兼顾各方当事人合理的要求,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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