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买散装汽油实行实名制 手续不全油站可报警
2013-07-21 08:47:00 | 来源:法制网-羊城晚报 | 作者:杨辉 黄汉城 钟荣 张雷
  7月17日下午,广东省公安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安全监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加强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管理,广东全省个人购买散装汽油,需要派出所开具的购买证明。

  手续不全油站可报警

  根据《通知》的要求,加油站原则上不能销售散装汽油。散装汽油是指向机动车辆油箱以外的容器内加注、销售的汽油。“对为保证正常生产、生活活动确实需要罐装或散装零售成品汽油的,购买人应出示购买散装汽油从事生产、生活活动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购买证明,并经加油站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才能购买,购买证明仅限单次购买、单次出具。”

  《通知》表示,对前来购买散装汽油而未带齐相关手续的可疑人员,加油站将拒绝销售并及时报告当地派出所。对违反规定私自向个人散卖汽油的加油站,将列入重大隐患单位进行整治,并列入不诚信名单管理;因散卖汽油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派出所尚未接到通知

  记者致电广州市多个派出所,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还没有接到相关的通知,没有办理过相关的业务,并且最近也没有市民打电话来质询个人买油需要证明的案例。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之前在网上看到过这样的通知,在深圳市已经开始实施了,不过该分局还没有接到上级的相关通知。

  专家意见 个案使政府矫枉过正

  知名公益律师、广东创基(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绍华对购买散装汽油实名制进行了抨击。

  “实际上就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根本达不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赵绍华炮轰说,“难道只有汽油是易燃物,才能用来犯罪?” 他建议,政府应该改善社会管理方式,采取措施缩小贫富差距,减少不公平现象,治理贪腐行为,“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

  现场

  各油站执行标准不同

  记者走访发现,广州各个油站对“实名制”已经铺开,但各油站对执行细则不一致。中石化广东分公司7月5日起已实行实名制,规定必须持所在单位、街道证明,个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才能购买。而有的油站只认派出所证明,有的油站既认派出所证明,也认单位证明。

  19日下午6点,记者走访广州大道中一个加油站,工作人员介绍,个人购买散装汽油需要公安局、公司开具证明。“要写明用途,同时出示个人身份证,加油站方面做登记。”

  在鹤洞路中石化加油站、龙溪大道中石化加油站,工作人员都介绍,6月9日开始,必须要有派出所开具的证明,否则一律不准销售。”而农林下路的加油站工作人员告诉羊城晚报记者,他们根本不销售散装汽油。

  二沙岛加油站工作人员介绍,实名制购买汽油除了要出示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还要用专用油桶,不能随便用可乐瓶、食用油壶就来买汽油。

  对于散装柴油是否也要实名。中石化各大加油站异口同声表示需要。但中石油的加油站不这么认为,“文件对柴油没有规定,柴油连危险化学品都不算,我们同事都试过,用打火机很难点着柴油。”

  司机

  半路死火怎么加油?

  “买汽油也要实名,这不是天方夜谭吧?其实要搞到汽油方法多了,直接用水管就可以从汽车油箱里吸出。”广州车主于先生很吃惊,喜欢自驾游的他常常跑长途,一般都会在后备箱放一桶汽油,以备不时之需或者节假日高速路堵车。

  “如果半路没油死火,我只能拿桶去服务站加油,特殊情况下,哪来得及去派出所开证明!”于先生抱怨,“我不得不说这个规定很扰民,并且没有任何效果。”

  有加油站的工作人员透露,平时个人购买散装汽油的不多,每天平均有一两个,但是基本都是急需,或者跑长途备用的。近日就有司机因无法买散装汽油而当场发火。(记者 )
责任编辑:顾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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