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司法为民 象州法官巡回审判到家门
2013-07-08 14:04:06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莫秀云
“感谢你们能来我家里开庭,不然我儿子瘫痪在床上,我们要带他到法院开庭不知道要费多大的功夫呦!”在广西象州县韦某的家中,被告韦某的父亲紧握着法官手表示感谢。7月4日,象州县人民法院寺村人民法庭的法官将法庭搬到了被告韦某家中。
一起车祸 一个家庭濒临破灭
原告李某、被告韦某于1994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三女一子。2008年,被告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颅脑损伤,昏迷不醒,因被告在交通事故中被认定负全责,被告受伤的治疗费用全由自己承担。经过治疗后,被告虽保住了性命,但却瘫痪在床,生活无法自理,这个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负债累累。为维持生计,2009年4月,原告携带4个孩子离乡到广东打工,期间原被告一直没见过面,婚姻也名存实亡。2013年5月,原告李某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要求与被告离婚,并将三个未成年的子女判由原告抚养(大女儿在起诉时已经成年)。
司法为民 法官开庭到家门
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经办人梁法官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及被告韦某瘫痪在床、行动不便,出席庭审恐有困难,于是通过电话向原告及被告的家属了解相关情况,并征求双方意见后,决定于7月4日将法庭开到被告韦某家中。
期间,原告告知法官,目前她在广东打工,三个未成年子女正在上学并处于复习考试阶段,她只能抽出一、两天的时间回来开庭,希望法官能体谅并合理安排好庭审时间。
考虑到原告的工作安排,也避免耽误到孩子们的学习。主办法官决定牺牲午休时间,将开庭时间安排在下午2点。因此,在结束一个上午的忙碌后,主办法官及办案人员草草吃完中午饭,便立刻驱车赶往被告韦某的家中。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到达韦某家中,方方正正地悬挂好国徽,拉好巡回法庭的布标,安放好从老乡家借来的几张板凳,再把被告韦某小心扶出坐好,法官、书记员、原告及双方当事人的亲朋也依次坐好,于是,在韦某家中的空地上,一个简易但却很庄严的露天法庭就自然形成了。
耐心细致 倾情调解促和谐
“象州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随着法官法槌敲响,这起离婚案件正式开庭。随着庭审的进行,法官了解到原告目前到广东打工,工作较为稳定,三个未成年子女也均在广东的学校入学念书,儿子表明想跟母亲,两个女儿表明想跟父亲;而被告目前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没有稳定的收入,但被告兄弟姐妹较多,他们也愿意帮忙抚养小孩,于是被告方提出要回儿子的抚养权且要求原告方承担部分的共同债务并给予被告一定的经济补助,双方在庭审上都坚持自己的诉求,调解一时陷入了僵局,于是法官决定休庭,单独对双方进行调解。
在调解现场,原、被告的三个孩子年纪虽小,却十分懂事,两个女儿一直悉心地照顾父亲,不时在父亲耳边说话,儿子也穿梭在父母和其他亲人的怀抱之间。看到此情此景,主审法官坚定了调解此案的决心,一定要将父母离婚给小孩带来的伤害降至最低。于是,法官以如何让小孩健康成长为关键点,分别对原、被告双方做了大量细致耐心的调解工作。经过法官近三个小时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终于同意协议离婚,三个孩子跟随原告生活,抚养费全部由原告负担,尽量为小孩提供一个较为安定的生活、上学环境。另外,原告同意给予被告经济扶助金4000元,并承诺一次性支付完毕。最终,这起残疾人离婚案件以原、被告双方以及双方亲人在心平气和的氛围中调解结案。
双方签署完协议后,案子才真正算是结束。此时,已是将近下午6点,收拾好现场的桌椅,背上国徽,在当事人不断的感谢声中,法官们踏上回程的路。
一起车祸 一个家庭濒临破灭
原告李某、被告韦某于1994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三女一子。2008年,被告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颅脑损伤,昏迷不醒,因被告在交通事故中被认定负全责,被告受伤的治疗费用全由自己承担。经过治疗后,被告虽保住了性命,但却瘫痪在床,生活无法自理,这个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负债累累。为维持生计,2009年4月,原告携带4个孩子离乡到广东打工,期间原被告一直没见过面,婚姻也名存实亡。2013年5月,原告李某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要求与被告离婚,并将三个未成年的子女判由原告抚养(大女儿在起诉时已经成年)。
司法为民 法官开庭到家门
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经办人梁法官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及被告韦某瘫痪在床、行动不便,出席庭审恐有困难,于是通过电话向原告及被告的家属了解相关情况,并征求双方意见后,决定于7月4日将法庭开到被告韦某家中。
期间,原告告知法官,目前她在广东打工,三个未成年子女正在上学并处于复习考试阶段,她只能抽出一、两天的时间回来开庭,希望法官能体谅并合理安排好庭审时间。
考虑到原告的工作安排,也避免耽误到孩子们的学习。主办法官决定牺牲午休时间,将开庭时间安排在下午2点。因此,在结束一个上午的忙碌后,主办法官及办案人员草草吃完中午饭,便立刻驱车赶往被告韦某的家中。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到达韦某家中,方方正正地悬挂好国徽,拉好巡回法庭的布标,安放好从老乡家借来的几张板凳,再把被告韦某小心扶出坐好,法官、书记员、原告及双方当事人的亲朋也依次坐好,于是,在韦某家中的空地上,一个简易但却很庄严的露天法庭就自然形成了。
耐心细致 倾情调解促和谐
“象州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随着法官法槌敲响,这起离婚案件正式开庭。随着庭审的进行,法官了解到原告目前到广东打工,工作较为稳定,三个未成年子女也均在广东的学校入学念书,儿子表明想跟母亲,两个女儿表明想跟父亲;而被告目前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没有稳定的收入,但被告兄弟姐妹较多,他们也愿意帮忙抚养小孩,于是被告方提出要回儿子的抚养权且要求原告方承担部分的共同债务并给予被告一定的经济补助,双方在庭审上都坚持自己的诉求,调解一时陷入了僵局,于是法官决定休庭,单独对双方进行调解。
在调解现场,原、被告的三个孩子年纪虽小,却十分懂事,两个女儿一直悉心地照顾父亲,不时在父亲耳边说话,儿子也穿梭在父母和其他亲人的怀抱之间。看到此情此景,主审法官坚定了调解此案的决心,一定要将父母离婚给小孩带来的伤害降至最低。于是,法官以如何让小孩健康成长为关键点,分别对原、被告双方做了大量细致耐心的调解工作。经过法官近三个小时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终于同意协议离婚,三个孩子跟随原告生活,抚养费全部由原告负担,尽量为小孩提供一个较为安定的生活、上学环境。另外,原告同意给予被告经济扶助金4000元,并承诺一次性支付完毕。最终,这起残疾人离婚案件以原、被告双方以及双方亲人在心平气和的氛围中调解结案。
双方签署完协议后,案子才真正算是结束。此时,已是将近下午6点,收拾好现场的桌椅,背上国徽,在当事人不断的感谢声中,法官们踏上回程的路。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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