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嫌母亲“偏心”拒赡养 阳朔法官巧调促和谐
2013-06-03 09:27:23 | 来源:中国法院网阳朔频道 | 作者:杨珂
  原告唐某以儿子张某不尽赡养义务为由,将儿子告上公堂。近日,在广西阳朔县人民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母子达成了和解,实现案结事了。

  阳朔法院依法受理本案后,进行了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无故缺席,直到庭审结束后,才来到法院。面对此种情形,主办法官没有机械办案,就此进行缺席判决,而是本着构建和谐,案结事了的理念,及时留住原告进行调解。

  经审查,主办法官了解到原告有三个儿子,现因被告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原告对其提起诉讼,而被告则认为原告偏袒另外两个儿子,对三人没有做到公平对待,所以不愿意承担对原告的赡养义务。

  在充分把握案情的基础上,主办人认为本案可以调解成功,在耐心倾听了双方当事人的诉求之后,主办法官有针对性地对原、被告分别进行调解。对原告,主办法官主要从情理出发,劝说原告从母子情谊角度考虑,对被告亦应该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对被告,主办法官则主要从法理出发,告知被告赡养母亲既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定义务,不能逃避。经过主办法官一番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的释法辩理,原、被告双方被主办法官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司法为民的公心所感动,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母子情谊得以重拾,矛盾得到和谐解决,实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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