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综治“双先”受表彰
莆田中院获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称号
2013-06-02 14:46:1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景义
昨天,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的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上,表彰了一批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其中,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得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称号。
108个单位、90名个人获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双先”称号,58个单位被授予“长安杯”,907名党政领导受到嘉奖。同时,中央综治委授予10个市(地、州、盟)2009—2012年度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地、州、盟)称号,授予55个县(市、区、旗)2009—2012年度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称号。
会议宣读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综治委关于表彰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中央综治委关于表彰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地、州、盟)、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的决定》、《中央综治委关于对北京市东城区等58个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授予“长安杯”的决定》、《中央综治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嘉奖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优秀市(地、州、盟)和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有关领导干部的决定》等4份文件。
近几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扎实推进综治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取得了显著成绩,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稳步提升,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了突出贡献。
108个单位、90名个人获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双先”称号,58个单位被授予“长安杯”,907名党政领导受到嘉奖。同时,中央综治委授予10个市(地、州、盟)2009—2012年度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地、州、盟)称号,授予55个县(市、区、旗)2009—2012年度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称号。
会议宣读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综治委关于表彰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中央综治委关于表彰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地、州、盟)、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的决定》、《中央综治委关于对北京市东城区等58个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授予“长安杯”的决定》、《中央综治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嘉奖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优秀市(地、州、盟)和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有关领导干部的决定》等4份文件。
近几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扎实推进综治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取得了显著成绩,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稳步提升,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了突出贡献。
责任编辑:顾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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