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交车起火造成47死34伤
初步认定是一起严重刑事案件
2013-06-08 08:50:38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邹伟
  • 6月7日18时22分,在厦门BRT快速公交车道蔡塘站往金山站之间,车号为闽D-Y7396的公交车突发起火。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新华社发
  • 这是6月7日拍摄的在厦门高架快速公交起火事故中的伤者(手机拍摄)。 新华社发
  记者从厦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7日18时20分许,福建省厦门市一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起火,共造成47人死亡、34人因伤住院。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公安部治安、刑侦、消防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组成的国务院工作组8日凌晨1时许抵达厦门,正紧张有序开展工作。经有关专家会同当地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发现,起火公交车轮胎正常、油箱完整,现场发现的助燃剂经检验为汽油,而该公交车使用的是柴油发动机,由此可排除安全生产事故。经初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刑事案件,有关情况正在深入调查中。

  据了解,国务院工作组已会同福建省委、省政府调集优质医疗资源,对每名受伤人员研究制定了救治方案,全力开展救治和护理工作。同时,按“一人一组”的原则,成立了多个小组,积极开展各项善后工作。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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