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法院制定“十条禁令”推进司法作风教育
2013-06-08 08:49: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频道 | 作者:刘金林
近日,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规定》,用“十条禁令”整顿全院工作作风,推进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十条禁令”主要涵括四个方面:一是工作学习态度方面。禁止学习走过场、做形式,禁止在工作时间擅离岗位,禁止在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二是公共物品使用方面。禁止擅自使用公务车辆,禁止利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禁止用公款进行任何高消费和娱乐活动。三是遵守职业操守方面。禁止以任何理由向当事人吃拿卡要,禁止在任何时间、地点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活动安排。四是遵守法律纪律方面。禁止以任何理由组织及参与他人组织的赌博等违法活动,禁止在工作日午餐时间饮酒。
为确保合川法院干警严格遵守“十条禁令”规定,由法院纪检组、监察室牵头,采取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自我检查与相互督查相结合、明查暗访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三结合”方式,与办公室、政治处等部门联合开展督查工作,定期通报督查结果并将其纳入干警年终个人考核。
“十条禁令”主要涵括四个方面:一是工作学习态度方面。禁止学习走过场、做形式,禁止在工作时间擅离岗位,禁止在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二是公共物品使用方面。禁止擅自使用公务车辆,禁止利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禁止用公款进行任何高消费和娱乐活动。三是遵守职业操守方面。禁止以任何理由向当事人吃拿卡要,禁止在任何时间、地点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活动安排。四是遵守法律纪律方面。禁止以任何理由组织及参与他人组织的赌博等违法活动,禁止在工作日午餐时间饮酒。
为确保合川法院干警严格遵守“十条禁令”规定,由法院纪检组、监察室牵头,采取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自我检查与相互督查相结合、明查暗访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三结合”方式,与办公室、政治处等部门联合开展督查工作,定期通报督查结果并将其纳入干警年终个人考核。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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