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法院采取有效措施充分保障律师权利
2013-05-27 16:09:59 | 来源:中国法院网天津频道 | 作者:李坤
  为保障律师权利,规范法官和律师的关系,充分发挥律师在矛盾化解中的作用,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出台相关措施建立与律师良好的互动机制。

  该院要求法官尊重律师的代理权、辩护权、表达权,不发表有损于律师形象和声誉的言论;庭审中认真听取律师的陈述和辩论,并将与法官意见有分歧的辩论意见作为重点合议内容;裁判中对律师举证、质证、辩护等内容给予详尽描述并阐明采信与否的理由。

  西青法院设立律师阅卷的场所,为其摘录、复制案卷材料提供方便。律师因收集、调取证据困难等情况而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法院及时进行证据调取和收集。保障律师行使会见权、通信权,除有特殊规定的经济犯罪等案件外,依法及时协调有关机关并为其开具证明。今年1至4月,共开具此类证明8份。充分保障律师知情权,除法律规定不应公开的内容外,及时向律师公开案件相关信息。

  充分便利律师行使权利。对于同一律师代理的多个同类型案件适当安排合并审理,以提高律师出庭效率。对涉及同一律师代理的案件,如条件许可,尽量调整到同一天审理,今年1至4月,安排同一天审理的情况达10余次。律师在两个以上法院庭审时间发生冲突、并且调整开庭时间对案件审理无不良影响的,合理调整开庭时间。按时开庭、周延庭审询问,避免律师庭前等候或多次开庭。积极探索各项通知、诉讼材料的简便传递方式,减少律师不必要的舟车劳顿。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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