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妈妈”让迷途少年重回坦途
——记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王颖
2013-05-23 16:11: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徐州频道 | 作者:徐法萱
王颖
  不惑之年的她,已在法院工作了25个年头,从事少年审判工作已整整13年。她不断探索总结符合少年审判规律的工作方法,教育、感化、挽救了一批又一批失足少年,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社会矛盾。经她审结的千余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及3000余名未成年人,无一错案;她每年审结涉少民事案件近100件,调撤率达90%以上,无一上访信访。

  她就是王颖,现任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让我们走近她,感受她对少年审判工作的热情和执着……

  倾心帮教

  她是失足少年的“法官妈妈”

  多年的少年审判工作实践使她积累了丰富的审判专业知识,能够用全新的司法理念创造性地开展少年审判工作。她对失足少年倾注了母亲般的深情:在审判前,她总是深入调查了解失足少年的成长背景,努力寻找教育感化的突破点;在庭审中,她注重情理法交融,引导失足少年真诚悔过、重塑心灵;在审判后,她积极帮助失足少年解决就学、生活等实际困难,为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健康成长铺就希望之路。失足少年亲切地称她是“法官妈妈”。

  摸索创新

  让迷途少年重回坦途

  2010年9月,她在全市法院率先适用“合适成年人”制度。针对未成年人父母病故或无亲属出庭的情况,她邀请有丰富法律知识和心理辅导经验的社会工作者担任少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家长”。在开庭前,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同时运用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对少年进行辅导,对少年今后的改造提出明确的要求。“合适成年人”制度在感化、帮教未成年失足者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她在未成年帮教工作中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创造性地推出“涉少案件社会工作介入”。近3年来,共有40余件案件引入社会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该项创新工作于2011年5月被推广到全市法院,并被纳入少年审判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2012年5月获“林护中国社会工作培训及发展基金2011年度杰出社会工作项目奖”。

  法制宣传

  为青少年成长筑起防护屏障

  她热心青少年工作,经常在办案中抽出时间,主动开展“送法进校园”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她感到现在的青少年思想活跃、自我意识强,法制教育必须符合他们的认知方式和思维习惯,才能取得成效。她逐渐将法制教育的形式从单一的上法制课、作法制报告拓展为组织法官与学生对话、学生旁听观摩庭、中小学生模拟法庭、青少年法制夏令营等,向学生讲解法律规定,回答他们提出的法律问题,督促他们遵纪守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不懈的勤奋努力,换来了丰硕的成果。她先后被评为“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全省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徐州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四次被荣记个人三等功。2011年4月26日央视“焦点访谈”以“让监护不再缺失”为题播出了她开展的预防留守儿童犯罪工作。《中国青年》以《成长的路上需要爱》为题以人物专访的形式对她进行了报道。

  面对荣誉和肯定,她非常冷静和清醒。因为她深知,荣誉属于过去,未来的道路依旧漫长。为了让迷途的少年重回坦途,为了让一个个破损的家庭重拾幸福,她还有太多的工作要做……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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