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法院心理咨询室:让少年审判更用“心”
2013-05-22 16:39:31 | 来源:中国法院网宿迁宿豫频道 | 作者:王豫 孙春梅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成立了少年审判心理咨询室,经过前期试运行目前已正式投入使用。此次咨询室的设立是该院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机制的又一举措,体现了该院在少年审判中“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的工作方针和“最大限度挽救、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

  少年审判心理咨询室由面向社会公开选任的心理专家、心理咨询师和本院经验丰富的少年庭法官共同组成。该咨询室主要针对未成年被告人开展心理测评、心理疏导、心理矫治等一系列工作,贯穿于少年犯罪审判的审前、庭审、判后的每个环节,以实现矫治、帮助和预防重新犯罪的目的。在开展心理咨询时,专家按照平等尊重、理解接纳、不留痕迹的原则,通过柔和语言、关爱眼神、潜移默化、简明分析等方式,从内心感受、思想深处着手,从法理、情理方面进行真诚开导,消除犯罪心理阴影和仇视情绪,帮助其认知自我、自主改变,彻底治愈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病”。

  为了使未成年被告人能在宽松的环境下接受心理疏导,该院在咨询室的总体布置上采用清新、恬静的风格,配备了暖色调沙发、茶几、绿色植物、温馨的装饰画和标语以及心理沙盘等一系列的心理疏导工具,最大程度地消除他们在判决前后产生的恐惧、焦虑和抵触等情绪。除此之外,对于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形成的个案记录、测验材料、信件及录音录像等,会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作为档案及时送档案室封存,以充分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个人隐私。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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