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让司法更温暖更阳光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纪实
2013-04-28 10:57:24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南频道 | 作者:李超军 袁硕望
  一直以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以推进文化建设为引领,促进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上台阶,取得了优异成绩,透过耀眼的光环,我们感受到了文化的力量,感受到了一种像音乐一样流淌在心灵深处的力量,这种力量很强大,很温暖,也很阳光。

           让每一块心田都种上庄稼

  有位哲学家在最后一课向学生提问:“除去杂草的最好办法是什么?”结果每一名学生都有一个答案,然而正确答案却是:“种满庄稼”。

  在谈及为什么要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时,临湘市人民法院院长朱开颜若有所思道:“司法核心价值观是公正、廉洁、为民,公正是灵魂,廉洁是基石,为民是主旨,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司法领域的集中体现,是法院文化的精髓。法官的心田,只有长满了庄稼,才不会长杂草,只有心中有正义,胸中有正气,才会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法院文化建设其实就是种庄稼,我们要通过法院文化建设让每位法官都受到文化的熏陶,让每一块心田都种上庄稼。”

  基于此,临湘法院以倡导司法核心价值观为法院文化建设的核心,大力培育与湖湘精神、岳阳精神、临湘精神和法院职业特征相吻合的法院精神,塑造“崇法勤廉、忠诚正义、敢于担当、有所作为”的临湘法院精神,作为全院干警共同的价值导向,做到同心协力,共赴目标,齐步前进,合唱正气歌,合聚正能量,依靠文化的力量强化价值观,凝聚精气神,激发队伍积极、正面、良好的精神动力和内在活力,以文化引领审判执行工作。

  为此,临湘法院先后开展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司法核心价值观演讲比赛和论文竞赛”、“为发展护航,为群众解难,为临湘添彩”、创建岳阳市文明单位、岳阳市文明服务窗口等多项活动。近5年,临湘法院获得了60多项荣誉,其中2012年就获得20余项。同时,法院还紧紧围绕司法核心价值观启动了院训和法官箴言征集活动,培育临湘法院精神,让临湘法院精神渗透到每个干警心灵,让法官箴言成为激励干警自立自强,奋发有为的精神文化动力,真正让每名干警的心田种满庄稼,种满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从每位干警“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实际行动中,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庄重,体会到社会主义法律理念的亲切和温暖。

           让每一片土地都长满鲜花

  精神文化是法院文化的核心,物质文化是法院文化的载体。临湘法院审判综合大楼以天平为元素作为建筑理念和法治理念的完美结合,已为全院干警和来院办事的人民群众所认同。然而,临湘法院审判楼毕竟修建多年,已经破烂陈旧,无法适应新时期司法工作的需要,新审判法庭仍在建设之中,作为法院文化载体的物质文化存在着较大不足。院长朱开颜创新工作思路,见缝插针,进行文化植入。法院大门挂有“ 乘十八大东风,励精治院,干群勉力,天平焕异彩;开一三年新局,公正司法,绩效领导,春意暖民心”对联;法院食堂挂有“食有菜根三分苦,堂悬明镜十里春”的对联;院内操场和信访大厅办有“文明创建”、“审务监督”、“金色天平”等系列宣传橱窗和展板;每间办公室门外墙上和办公桌上都有监督牌、干警姓名、照片和举报电话,墙上悬挂有名人名言、字画条幅和法官箴言;球场、乒乓球室、健身室、图书阅览室、档案室、院史室、荣誉室一应俱全。审判法庭、办公室、走廊、食堂,甚至是厕所,到处都能植入了法院文化,在不经意间进行文化渗透。为了拓展文化载体,临湘法院还跳出法院寻找文化载体,先后在屈原书院、淡泊博物馆、五尖山世界碑林博物馆建立法官文化教育基地,在棋子山、龙窖山、龙潭湖建立法官文艺创作基地,通过基地挂牌和基地活动拓展法院文化建设的活动空间,解决了法院场地不足的瓶颈问题。

  固化载体为临湘法院干警打造了崇尚法律文明的精神家园,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也是教育熏陶干警的重要载体。临湘法院网的开通、《金色天平》院刊综合版、理论版、文艺版、案例版的编辑出版、青年干警演讲比赛、临湘市法学会和金色天平文学社的成立、《临湘市人民法院新时期群众工作读本》、《如何打官司100问》的出版发行,即将出版的《民生司法实务研究》、《关于未成年人非监禁刑与社区矫正问题衔接的调研报告》已列入出版社出版计划。调研工作在全国荣获三项大奖,在全国法院、全省法院和岳阳中院分获组织工作先进奖和30多项个人奖等,无一不是法院文化建设的优秀成果,受到最高人民法院江必新副院长与全国20余名知名法学家的高度关注和评价。在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中,法院请来市楹联学会、诗词协会、书法家协会会员参加采风活动,撰写了诗、词、联、文100多首(幅、篇),创作书画作品60余幅,同时,还开办了“道德与法大讲堂”、月末法律沙龙,举办了法院文化节,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以活动为载体广泛深入开展法院文化建设。

  开垦每一块未曾拓荒的土地,让每一片土地都长满鲜花,临湘法院的文化之花就会越开越茂盛,越开越鲜艳。

           让每一个角落都充满芬芳

  “把横杆放到最高位置”,这是临湘法院在全国法院第24届学术讨论会上的书面发言,也是该院全面科学发展喊出的口号和瞄准的目标,“临湘法院现象”一时在湖南法院系统乃至全国法院系统唱响,临湘法院的文化建设、调研工作、信息工作、宣传工作、舆情工作等领军岳阳,进入全省乃至全国先进行列,吸引了全国多家法院前来考察、学习和交流,文化育院成为临湘法院的一块金字招牌,文化的芳香弥漫了临湘法院的每一个角落。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彭世理在全市法官培训班上要求全市法官把学习变成一种动力、一种习惯和一种责任,将学习转化为自我提升的动力,司法为民的能力,维护司法权威的内力。临湘法院正是这样做的,而且形成了“3+N”学习模式,将学习渗透到干警的每一个方面,渗透到每一位干警身上,渗透到每一名干警的家庭,真正实现了学习全覆盖。

  “3+N”学习模式是临湘法院在学习中摸索总结出来的学习模式,就是搭建三个学习平台,探索N种学习方法。

  搭建“互动式学习平台”,通过政治学习、法官论坛、道德与法大讲堂、月末法律沙龙、案件评查、裁判文书评比、庭审观摩、听庭评庭、会议研讨、学习培训、跟班学习、课题研究、文学社、法学会等N种方式开展互动式学习,形成“法官教法官”、“专家教法官”、“市民评法官”、“法官学法官”的良好氛围。

  搭建“信息化学习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手机等现代传播媒介作用,建立和利用数字法院资源库及法院内网,鼓励和支持法院与大学、法官与法学家、法官与法官之间采用N种方式开发网络学习沟通平台,实现热点问题网上讨论,疑难问题网上解答,学习资料网上共享。

  搭建“自主性平台”,把自学和终身学习作为求知的主渠道,引导干警工作之余减少应酬,钻研业务,做到N个庭室就有N个读书小组、调研小组,N个干警就有N个学习家庭,就有N个学习标兵。涌现了一批学习型庭室、学习型法官、学习型法官家庭。民一庭被湖南省高院评为先进集体,民一庭庭长方美玉被评为湖南省优秀法官;全院干警有36人加入了作协、书协、摄协、美协、舞协等文艺协会,其中国家级协会会员3名,省级会员2名,19名干警在《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发表新闻、文学作品,有16名干警在《湖南审判研究》、《法官论坛》发表论文、案例;近三年,有35篇论文、文艺作品在市以上获奖,其中获全国性大奖5项,省以上大奖6项。

  “问渠哪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临湘法院以文化人,以文育院,大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全院干警的思想境界,职业操守,人文素养得到了全面提升,健康阳光、公正司法的文化氛围日益浓厚,文化象音乐一样流淌在临湘法院的每一个角落,流淌在法院干警的心灵深处,成为一种无法抗拒的力量,这种力量,让临湘法院更加青春,更加阳光。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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