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失败伤情又破财 心生怨恨一怒杀红颜
2013-04-16 11:20: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频道 | 作者:徐一菲 邢海龙
  网络上认识一个漂亮的妹妹,让正在服兵役的代某心动不已,对其钟爱有加,但经过一年多的交往,代某觉得这个漂亮“妹妹”并不那么可爱,自己感情受伤,钱财散尽,苦不堪言,遂动了杀机。近日,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代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0年11月,在宁夏服兵役的代某通过上网认识了远在贵州做生意的玉莹(化名),通过交往和了解,代某觉得玉莹漂亮乖巧,想与这个漂亮妹妹私定终身,但玉莹告诉代某自己年龄比代某要大一些,而且曾经离过婚,被爱情憧憬冲昏了头的代某对此毫不介意,双方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

  交往中,代某对玉莹百依百顺,还拿出自己全部的积蓄为玉莹经营的无店铺连锁店投资10多万元,并为了玉莹提前退伍,前往贵州和玉莹一起生活。

  2012年7月,因玉莹经营的无店铺连锁店一直没有收益,代某怀疑玉莹经营无店铺连锁店是假,实质上是搞传销。两人因此大吵大闹,玉莹翻脸提出分手,并告诉代某,自己要回重庆和前夫复婚。

  2012年10月16日,代某觉得玉莹欺骗了自己,不仅骗了感情,还骗了钱财,让自己人财两空。便抱着最后的希望给玉莹发了一则短信:“现在我只有三条路,第一是做点生意,但需要资金(意思为把钱还我),这样所有事情都可以解决;第二是去云南(意思为贩毒);第三就是我把你杀死。我应该选择哪条路?你告诉我。”玉莹回短信:“随你便。”代某觉得玉莹太绝情了,一怒之下产生了杀死玉莹后再自杀的念头。

  当晚6时许,代某来到玉莹的住处,不顾玉莹前夫父母的阻拦,强行进入玉莹的卧室并将房门反锁,用折叠刀刺伤玉莹的胸部、背部,并刺伤自己的大腿,随后用力掐住玉莹的脖子致使其昏迷。疯狂作案中,看到昔日自己深爱的女孩躺在血泊中,代某似乎清醒过来,顿生悔悟,开门要求玉莹前夫的父母拨打120救人,并留在现场等待公安机关处理。

  长寿法院经审理认为,代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代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系犯罪中止,在明知已经报警的情况下仍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到案后如实供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其行为应视为自首。且鉴于被害人对引发该案有一定过错,依法决定对代某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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