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院联合多个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013-04-16 08:50:04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叶坚
  4月12日下午,广西高级人民法院联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妇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共青团南宁市委、南宁市妇联、南宁市教育局、青秀区人民法院、青秀区人民检察院、西乡塘区人民法院、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在南宁市第十四中学琅东校区开展主题为“法律同行,助力梦想”的法制教育活动,以此促进全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虽然春寒料峭,但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早已精心制作好十幅内容为青少年、妇女儿童维权常识和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宣传栏。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法官形象、生动的解说下,师生们对模拟法庭的结构有了初步的认识。随着法槌清脆的敲击声,模拟法庭宣布开庭。一名涉嫌犯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的被告人接受法庭的审判。辩护律师出庭为被告人辩护,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开庭的所有演员均由南宁市第十四中学七年级十三班的学生担任。为力求模拟得专业、逼真,小演员们利用有限的课余时间,接受了严格的培训并反复排练。学生们穿上法袍、检察官制服和律师袍,表演得有模有样。

  通过观摩庭审,使学生们既能零距离感受到案件审理过程的庄严和肃穆,又能获得更直接的观感,在心灵上有更深刻的触动。在模拟法庭休庭期间和闭庭后,青秀区法院法官根据模拟法庭内容就相关法律知识进行提问。在法官的引导下,同学们积极思考,勇跃参与,气氛十分活跃。庭审结束后,共青团广西区委的工作人员向学生们普及了12355青少年维权热线有关知识。在活动的最后,南宁市第十四中学的学生们演唱歌曲《感恩的心》,并用手语进行表演,表达对父母、对社会的感激之情。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还向师生送上录制好的未成年服刑人员的忏悔录,供学校统一播放,以起到警示作用。

  本次活动集中青少年维权、预防犯罪、法制教育、警示教育为一体。初中生正处于心智不成熟,容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不良行为影响的关键阶段,通过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使青少年学生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提高法律素质,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做爱国守法的好少年。师生们纷纷表示,开展此类活动,深受裨益,也更深刻地认识到要实现每一个人的中国梦,离不开法治的保障。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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