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致母子分离 八步法院调和母子相见
2013-04-11 08:23:32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陈新群 黄琴芳
  “谢谢法官阿姨让我们母子再相见……”4月10日,在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望高法庭的审判庭里, 原告林某与被告罗某离婚案件在望高法庭开庭审理,原告林某抱着一岁两个月的儿子,湿润着双眼,深情地看着正在呀呀学语的儿子,嘴里不断地重复着这句话。 

  这对80后的年轻夫妻,经他人介绍相识不到一个月便登记结婚,婚后生育男孩小浩浩。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的家庭生活给夫妻俩带了极大的压力,小浩浩的出生,也未能使双方的矛盾缓解。去年7月份,原告因与被告产生矛盾而赌气,独自回到娘家居住生活,此后夫妻俩互不往来。期间,原告曾多次回被告家里,希望能看一看小浩浩,但均被被告家人拒绝,就连春节前给小浩浩买的新衣服,也未能让小浩浩穿上。元宵节刚过,原告林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将丈夫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准予与被告离婚,小孩跟随原告生活,被告一次性补偿原告2万元。

  至今,原告已有半年未与儿子相见。每次提到小孩,林某都是泪流满面。同为人母的女法官将此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记在心头。无论案件的处理结果如何,法官明白:此案的关键是要让原告见到日思夜想的儿子。

  为此,法官与被告多次电话沟通,劝导被告要从有利于小孩的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问题,积极面对婚姻中出现的矛盾。法官的努力没有白费,开庭当天,被告将小浩浩抱到了法庭。在法官的温情感化下,开庭前,被告放心地让法官将小孩抱给原告,让原告母子俩有了久违的拥抱,庄严的审判庭里显现出了母子相见的温馨画面。

  该案经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与被告自愿离婚,婚生小孩跟随被告罗某生活,原告林某有探视权。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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