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家暴拳脚相加 阎良法院助妻子脱离苦海
2013-04-07 15:57: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西安阎良频道 | 作者:亓锦
  “谢谢你法官,我终于摆脱他了……”一个离婚案件的当事人王某眼含泪水,紧紧握着承办法官的手激动的说道。这是发生在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行政庭调解室的一幕,而正是这一天,原告王某与被告赵某7年的感情画上了句号。

  原告王某与被告赵某系自由恋爱,2006年1月依法登记结婚,2007年12月生一子赵某某。由于被告赵某工作关系,原告王某均系一人料理生活起居。在原告王某怀孕期间,被告赵某更是不管不顾,尚未尽到一个作丈夫应尽的责任,双方为此常发生矛盾。被告赵某不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多次殴打原告王某。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原告王某一直忍让。2013年3月,被告赵某又无端猜疑持续打骂原告王某半小时,致原告王某外伤性骨膜穿孔、右侧眶内壁骨折等。同月19日,原告王某即诉至法院请求离婚。

  案件受理后,原告王某拖着尚未痊愈的身体第一时间找到承办法官,诉说了自己所受到的伤害,从刚开始的甜蜜恩爱到后来的胆战心惊,从家人的极力反对到朋友的好言相劝……原告王某几度哽咽。为了安抚当事人不稳定的情绪,承办法官一方面告知原告王某法院会依法公正处理此案,并将原告王某送回家休息,另一方面及时与被告赵某联系,核实相关情况,通过被告赵某父母、所在单位向被告赵某释明,不能再有暴力行为否则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件开庭中,被告赵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诚恳地向原告王某当面道歉。但原告王某的意见却十分坚决,并表示“只要赵某打不死我,我就要离婚……”双方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本着对当事人负责、对案件负责的态度,承办人员没有简单的一纸判决,而是不厌其烦的用最朴实最贴心的语言与当事人一对一的进行沟通,并通知双方家属到场,配合做原、被告思想工作。最终,原、被告调解离婚。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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