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闪婚生子遭暴力 秀峰法院速立案送关怀
2013-03-28 13:54:45 | 来源:中国法院网桂林秀峰频道 | 作者:蒙鹏燕
3月27日上午,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来了一位三十多岁的年轻妈妈,被烟头烫伤的印迹在倦容哀伤的脸上显着格外触目,怀里抱着的两岁多小男孩也眼擎泪珠。这一幕立即引起了立案庭曹法官的注意,急忙问询当事人来意。
原来,年轻妈妈姓秦,2010年2月认识刘某,相识两个月后即去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熟知因恋爱时间短,相互了解不够,结婚后秦女士一度受到刘某的拳打脚踢,最严重的一次致使左锁骨骨折。曹法官又问及脸上的烫伤,秦女士痛诉到亦是遭丈夫刘某用烟头烫伤所致,还为此去公安局报过案,因再也无法忍受家庭暴力,现在想到法院诉请离婚,小孩由自己抚养。
在了解到当事人的诉请后,曹法官先安慰了秦女士的情绪,立即指导其准备立案材料,书写诉状,告知其立案的流程,及时为秦女士办理了立案手续,随后排送该案件到业务庭并带领秦女士见到了该案的主办法官,秦女士连声道谢“秀峰法院立案窗口真正的服务群众啊!”
曹法官寄语:现今“闪婚闪离”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家庭暴力也逐渐侵蚀一个又一个家庭。但“闪离”后引起的妇女儿童权益要如何保障,遭遇家庭暴力的弱势群体又要如何主张自己的救济权利,这些都应该要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人民法院为人民,立案庭作为司法为民的第一道窗口,更应要及时保障妇女儿童及弱势群体的权益,让他们感受到司法力量的温暖。
原来,年轻妈妈姓秦,2010年2月认识刘某,相识两个月后即去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熟知因恋爱时间短,相互了解不够,结婚后秦女士一度受到刘某的拳打脚踢,最严重的一次致使左锁骨骨折。曹法官又问及脸上的烫伤,秦女士痛诉到亦是遭丈夫刘某用烟头烫伤所致,还为此去公安局报过案,因再也无法忍受家庭暴力,现在想到法院诉请离婚,小孩由自己抚养。
在了解到当事人的诉请后,曹法官先安慰了秦女士的情绪,立即指导其准备立案材料,书写诉状,告知其立案的流程,及时为秦女士办理了立案手续,随后排送该案件到业务庭并带领秦女士见到了该案的主办法官,秦女士连声道谢“秀峰法院立案窗口真正的服务群众啊!”
曹法官寄语:现今“闪婚闪离”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家庭暴力也逐渐侵蚀一个又一个家庭。但“闪离”后引起的妇女儿童权益要如何保障,遭遇家庭暴力的弱势群体又要如何主张自己的救济权利,这些都应该要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人民法院为人民,立案庭作为司法为民的第一道窗口,更应要及时保障妇女儿童及弱势群体的权益,让他们感受到司法力量的温暖。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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