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平:能动司法助推融资租赁业发展
2013-03-07 18:15:23
     中国法院网讯  3月7日下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做客中国法院网与中国长安网联合推出的“两会•大法官访谈”节目。李少平介绍,天津法院积极能动司法,在全国率先解决了制约融资租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有效助推该行业在天津市融资租赁业的发展。

  他介绍说,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相对滞后,其原因比较复杂,但法律规定不完善,也是其中重要原因之一。一些不守信誉的承租人,利用我国没有动产增益制度的缺陷,恶意处分租赁物,包括转让抵押,使出租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影响了该行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保护出租人的合法权益,2010年天津高院针对金融改革创新中遇到的租赁物安全及合同效力问题,充分发挥司法的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地为大局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分析、研判形势,及时发现制约经济发展的矛盾和症结,积极寻找出台先行先试司法政策的上位法依据和司法与行政相配合的市场交易管理模式的结合点。在争取到最高法院先行先试司法政策后,与市政府、金融监管等部门相互配合,依法出台了《关于审理融资租赁物权属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

  《意见》和相关措施出台以后,天津滨海新区迅速成为融资租赁的聚集地。短短两年的时间,融资租赁法人机构由原来的22家增加到116家,增长了4.3倍;注册资本金由242亿元增加到565亿元,增长了1.3倍;融资租赁合同额由1300亿元迅速增至3000亿元,增长1.3倍;融资租赁合同余额占全国的四分之一。单机单船租赁业务从无到有,累计完成306架飞机和318艘船舶租赁业务,飞机和船舶租赁资产超过900亿元人民币。
责任编辑:裴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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