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3-03-04 15:00:16
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实一线办案力量,我院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调22名聘任制公务员(科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历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如本科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但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历学位者亦可),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13年3月31日,35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4、具备职位要求的能力素质;5、符合任职回避规定;6、副科级(含)以上公务员本人自愿放弃原职级的也可以报名。
二、选调职位
办公室科员1名,研究室科员2名,审判辅助工作科员(法官助理)19名。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3月31日,以邮件寄出时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以信函邮寄材料方式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试时携带报名材料原件,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三号宝安区人民法院政治处801室,邮政编码:518101,电子邮箱bafyxuandiao@163.com,联系电话:0755-29997293。详情请登录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bafy.gov.cn)。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13年3月6日
责任编辑: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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