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老龄人口将达2.02亿 未富先老日益凸显
2013-02-28 15:13:40 | 来源:中国新闻网-人民日报 | 作者:叶紫
全国老龄委办公室今天发布的第一部全面总结和评估老龄事业发展状况的蓝皮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显示:中国老年人口基数大,人口老龄化进程快,老年人慢性病患病率高。老龄事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滞后;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体制尚未形成;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水平还比较低;农村老龄事业发展明显滞后。
●“未富先老”日益凸显
老龄办副主任兼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吴玉韶介绍,随着1952年和1953年出生的人口进入老年期,中国迎来了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60岁以上老龄人口达1.94亿人。老年人口的高龄、失能(生活不能自理)和空巢化将进一步加剧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截至2012年底,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达2273万人,失能老年人口3600万人,慢性病患病老年人口0.97亿人,空巢老年人口0.99亿人。2025年之前,高龄老年人口将保持年均增长100万人。
由于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未富先老”和“未备先老”日益凸显,老年人面临着贫困、疾病、失能、服务、照料、精神关爱等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贫困和低收入老年人数量仍然较多,2012年约有2300万人。二是城镇老年人口的宜居环境问题突出,七成以上的城镇老年人口居住的老旧楼房没有安装电梯,高龄、失能和患病老年人出行举步维艰。三是农村老年人留守现象突出,2012年约有5000万人。
● 失独失能护理更难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党俊武表示,由于计划生育一代陆续开始进入老年期,无子女和失独(丧失独生子女)老年人越来越多。2012年中国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且每年以约7.6万个的数量持续增加。我国正在研究通过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制度,商业保险应先行先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提及这个问题。
蓝皮书透露,2012年7月,青岛市发布了《关于建立长期医疗护理制度的意见》,率先在国内实施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北京、上海等地一些商业保险公司开始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发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以解决失能老年人的长期护理费用问题。
在回答养老院不愿意收养失能和失智(患老年痴呆症)老人的问题时,党俊武表示,收养失能和失智老人收费高,从经营上说养老院都愿意收养,但目前缺乏法律规定,对老人病重或去世后可能与家属产生的纠纷不好处理。
● 城市建设应“年龄平等”
吴玉韶说,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内,公共环境、居家环境建设缺乏长远规划,未充分考虑人口年龄结构变动的要求。例如,6层甚至更高的楼房没有电梯,过街天桥、地铁上下不便,红绿灯变化太快致使老年人过街面临危险。今后城市建设应充分考虑老年人的生理特点与生活习惯,突出“年龄平等”的理念。目前,北京、上海已开始对城市社区进行“适老化”改造。北京老龄部门正在推动在低层旧楼加装电梯。根据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到“十二五”末,居家养老服务要在全国城市全覆盖,在农村达到50%覆盖。
●“未富先老”日益凸显
老龄办副主任兼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吴玉韶介绍,随着1952年和1953年出生的人口进入老年期,中国迎来了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60岁以上老龄人口达1.94亿人。老年人口的高龄、失能(生活不能自理)和空巢化将进一步加剧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截至2012年底,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达2273万人,失能老年人口3600万人,慢性病患病老年人口0.97亿人,空巢老年人口0.99亿人。2025年之前,高龄老年人口将保持年均增长100万人。
由于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未富先老”和“未备先老”日益凸显,老年人面临着贫困、疾病、失能、服务、照料、精神关爱等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贫困和低收入老年人数量仍然较多,2012年约有2300万人。二是城镇老年人口的宜居环境问题突出,七成以上的城镇老年人口居住的老旧楼房没有安装电梯,高龄、失能和患病老年人出行举步维艰。三是农村老年人留守现象突出,2012年约有5000万人。
● 失独失能护理更难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党俊武表示,由于计划生育一代陆续开始进入老年期,无子女和失独(丧失独生子女)老年人越来越多。2012年中国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且每年以约7.6万个的数量持续增加。我国正在研究通过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制度,商业保险应先行先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提及这个问题。
蓝皮书透露,2012年7月,青岛市发布了《关于建立长期医疗护理制度的意见》,率先在国内实施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北京、上海等地一些商业保险公司开始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发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以解决失能老年人的长期护理费用问题。
在回答养老院不愿意收养失能和失智(患老年痴呆症)老人的问题时,党俊武表示,收养失能和失智老人收费高,从经营上说养老院都愿意收养,但目前缺乏法律规定,对老人病重或去世后可能与家属产生的纠纷不好处理。
● 城市建设应“年龄平等”
吴玉韶说,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内,公共环境、居家环境建设缺乏长远规划,未充分考虑人口年龄结构变动的要求。例如,6层甚至更高的楼房没有电梯,过街天桥、地铁上下不便,红绿灯变化太快致使老年人过街面临危险。今后城市建设应充分考虑老年人的生理特点与生活习惯,突出“年龄平等”的理念。目前,北京、上海已开始对城市社区进行“适老化”改造。北京老龄部门正在推动在低层旧楼加装电梯。根据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到“十二五”末,居家养老服务要在全国城市全覆盖,在农村达到50%覆盖。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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