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透明度报告(2012)》发布
高级法院测评上海夺魁中级法院测评海口折桂
2013-02-26 11:10:10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梁士斌
《中国司法透明度报告(2012)》2月25日在京发布。报告显示,总分排前五的高级人民法院依次是:上海、江苏、广东、海南和浙江。总分排前十的中级人民法院依次为:海口、杭州、深圳、厦门、宁波、长沙、徐州、成都、沈阳、无锡。
该年度报告是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法治国情调研组,继2011年度报告之后,第二次发布。测评范围为2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除外)的高级人民法院和43个较大的市的中级人民法院。测评对象为上述法院官方网站的信息公开情况。
调研和测评结果显示,26个高级人民法院全部建有网站,网站建设率达100%,43个较大的市的中级人民法院,有40个法院建有网站,网站建设率达到93%。报告指出,随着司法公开工作的推进,法院网站建设的宗旨已经由“宣传”转为“公开”,法院网站的角色定位由“新闻媒体”转为“政务网站”,成为重要的司法公开平台。
报告指出,司法公开的进步表现在裁判文书的上网公开日趋制度化、网站在线服务功能不断完善。与此同时,各地法院司法公开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旧十分突出。相当一部分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仍处于应付状态,无网站、网站运行较差、有栏目而无内容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该年度报告是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法治国情调研组,继2011年度报告之后,第二次发布。测评范围为2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除外)的高级人民法院和43个较大的市的中级人民法院。测评对象为上述法院官方网站的信息公开情况。
调研和测评结果显示,26个高级人民法院全部建有网站,网站建设率达100%,43个较大的市的中级人民法院,有40个法院建有网站,网站建设率达到93%。报告指出,随着司法公开工作的推进,法院网站建设的宗旨已经由“宣传”转为“公开”,法院网站的角色定位由“新闻媒体”转为“政务网站”,成为重要的司法公开平台。
报告指出,司法公开的进步表现在裁判文书的上网公开日趋制度化、网站在线服务功能不断完善。与此同时,各地法院司法公开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旧十分突出。相当一部分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仍处于应付状态,无网站、网站运行较差、有栏目而无内容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责任编辑:陈秀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