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报告解读)如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2013-02-08 09:40:00 | 来源:新华社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显著特征。党的十八大报告对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这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要求,是我们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集中体现,需要在以下3个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第一,促进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新要求,今后,要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不断扩大和切实保障基本的教育机会公平。在义务教育阶段,要着力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巩固免费义务教育的普及成果,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发展,着重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在其他教育阶段,要切实落实政府在办好学前教育中的责任,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在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进程中,将主要面向未成年人的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基础性普惠性教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范围,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享有更加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第二,促进教育公平的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要求,当前重点是继续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通过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尤其是财政投入为主的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积极推进困难地区办学条件尽快达到国家基本标准,不断完善国家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使其有效全面覆盖各级各类学校的困难群体。

  第三,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环节是坚持教育制度规则公平。促进教育公平是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教育制度规则公平对于教育公平至关重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总体要求,健全保障教育公平的规则程序势在必行。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在实施重大教育政策及改革举措前,要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通过预设规则程序征求社会意见,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各级各类学校继续做好校务公开、财务公开,实施招生考试“阳光工程”,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此外,民办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所重申的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要求,要在大力支持和依法管理民办教育方面作出不懈努力,支持社会力量积极探索办学体制和育人模式创新,提高质量办出特色。这都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坚持用规范管理维护教育公平,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奠定更好制度基础,营造更好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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