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出台意见促进农产品流通
2013-02-07 09:42:21 | 来源:新华社
工商总局6日对外公布相关意见,提出要深化服务效能建设,积极促进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减少流通环节、提高流通效率,帮助建立联通城乡市场的高效流通网络。
工商总局6日对外公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意见。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与农产品生产企业、生产基地实施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制度,统筹产区与销区的协调发展。
这份意见指出,积极支持农村各类金融机构发展;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登记管理工作,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等为纽带开展合作与联合;积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建设,积极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修订工作。
在监管效能建设方面,意见指出要不断加大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继续加大对猪肉等食用农产品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扎实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种子(种苗)、肥料、农药等农资的违法行为,并积极推进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工作。
意见还提出,要深化服务效能建设,深入实施商标富农工程;强化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积极支持发展农产品网上交易,鼓励广大农户开展农产品网上交易,直接对接市场,实现增产增收。
工商总局6日对外公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意见。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与农产品生产企业、生产基地实施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制度,统筹产区与销区的协调发展。
这份意见指出,积极支持农村各类金融机构发展;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登记管理工作,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等为纽带开展合作与联合;积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建设,积极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修订工作。
在监管效能建设方面,意见指出要不断加大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继续加大对猪肉等食用农产品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扎实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种子(种苗)、肥料、农药等农资的违法行为,并积极推进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工作。
意见还提出,要深化服务效能建设,深入实施商标富农工程;强化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积极支持发展农产品网上交易,鼓励广大农户开展农产品网上交易,直接对接市场,实现增产增收。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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