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法院工作报告成焦点 罗殿龙频接受媒体访问
2013-01-28 09:53:42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黄建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院长罗殿龙代表自治区高院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引起媒体的高度关注。连日来,罗殿龙代表成为各路媒体竞相采访的焦点。
  • 在接受人民网专访时,罗殿龙代表详细介绍了广西高级法院成功构建完善的联动司法工作机制,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取得的成效。
  • 罗殿龙代表在接受中新社专访时,详细介绍了广西法院在为广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方面出台的新举措。
  • 罗殿龙代表在接受新华社专访时,详细阐述了广西法院五年来积极探索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法院发展的新路子所作出的努力和成效。
  • 罗殿龙代表在大会堂过道被媒体截访,就媒体关心的广西法院各项工作接受了《中华工商时报》、《香港商报》等媒体的采访。
  • 新春佳节将至,罗殿龙代表借助网络平台,向一直关心、支持广西法院司法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广大网友致以新春的祝福。
  服务大局 维护稳定 深化改革

为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罗殿龙院长接受新华社访谈

  记者:这五年以来,广西法院积极探索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法院发展的新路子,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在围绕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大局上出台了哪些措施,成效如何?

  罗殿龙:2011年,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要在今后五到十年实现“翻两番、跨两步、三提高”的奋斗目标,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开创全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广西法院要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这根主线,狠抓执法办案第一务,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全区法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五年来,依法审结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案件3702件,判处罪犯5176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通过依法严惩传销、非法集资、制假售假等经济犯罪,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结的韦开源等7人销售假药案。五年来全区法院共审结刑事一审案件136613件,同比上升16.79%,判处罪犯190435人,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我们及时出台了应对金融危机、服务“两区一带”建设等指导意见,提升服务经济发展水平。公正、高效审理在调结构、扩内需、促转变中发生的各类案件,因案施策,充分运用破产重整等程序,慎用强制措施,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发展生产。五年来共审结各类民商事一审案件638313件,盘活涉诉资金724.91亿元,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同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五年来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413件,助推广西产业创新和文化发展繁荣。

  为了营造良好的对外开放环境,加强司法国际交流与合作,我们先后举办中国—东盟地方法官研讨会、中越部分地方法院法官研讨会和亚太部分国家(地区)法官研讨会,优化广西投资法治环境。开展北部湾海洋经济和西江黄金水道建设法律问题调研,设立涉东盟国家案件专业合议庭,促进海洋经济健康发展。五年来,全区法院共审结涉外民商事及海事海商案件1978件,认真办理涉港澳台司法事务1217件,审结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483件,促进两岸四地经贸文化交流。

  记者:这几年来,广西高级法院成功构建了完善的联动司法工作机制,化解了社会矛盾,推进了社会管理创新,联动司法取得哪些效果?

  罗殿龙:这几年,我们通过联动司法的探索,把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社会团体、基层组织的优势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使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开辟了齐抓共管破解社会管理难题的新路子。

  一是强化外部联动。我们先后与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妇联等24个行政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涵盖多个社会管理领域的工作网络,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的外部联动机制,完善诉讼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通过在全区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巡回法庭,与公安交警、保险等部门通力配合,开展“五位一体”(法院、公安、司法、检察、保险)、“三调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活动,使得全区近三年发生的40多万件交通事故纠纷,有85%通过人民调解组织、交警和法院等部门积极做工作,以当事人协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前调解等形式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予以化解;进入诉讼程序的6万多件中,又有4万件通过诉讼调解结案,最终法院判决结案的只有两万余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在玉林市召开现场会向全区推广。

  二是加强内部协调。我们制定了《关于建立立案、审判、执行协调配合机制的若干规定》,加强审判流程环节的有机衔接,妥善审理案件,优化办案效果,同时我们强化三级法院的联动配合,共同化解信访、执行积案。加强跨区域法院相互协作,贺州、百色、河池等地法院分别与广东、湖南、云南、贵州等邻省法院,建立接边法院、法庭联席会议制度,有效解决跨省界案件纠纷。

  我们还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健全司法建议工作机制,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有关山林土地纠纷司法建议,被评为“全国法院十大司法建议”。同时完善减刑、假释和社区矫正工作,为特殊人群重新融入社会创造条件。充分发挥非监禁刑的教育改造功能,对3万多名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缓刑、管制或单处附加刑。设立168个“妇女儿童维权岗”,妥善审理有关案件1万多件,有力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高度评价广西的经验,全国妇联作为典型专报中央。

  记者:面对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广西高院这几年采取了哪些举措,让老百姓感受司法的公正公平?

  罗殿龙院长:五年来,广西三级法院阳光司法取得新成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等7个法院成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一是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从2011年开始,广西高院相继制定了55条“阳光司法”措施和14项配套制度,我们通过创新司法公开方式方法,推进庭审同步录音录像、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和庭审网络直播,并作出阳光执行“十项公开承诺”,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全面推行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开庭审理,2011年,我本人开庭审理了5起减刑案件,向全区服刑人员实况转播,起到了良好的法制教育效果。同时举办“法院开放日”,加强人民陪审工作,让社会各界更多参与、监督审判工作,推进司法民主,五年来全区法院案件陪审率提高了73.40个百分点。

  其次是构建审判管理综合体系。我们制定了48项规范管理文件,全面推广审判管理新系统和联网平台,对各类案件实行全程监控和动态管理,通过实施精品案件战略,建立案件质量评估长效机制,堵塞管理漏洞。五年来,全区法院评查各类案件9万余件,案件质量效率逐年上升,生效裁判正确率、审限内结案率和一审服判息诉率分别达99.75%、99.48%和86.95%;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率、信访投诉率、申诉率比前五年分别下降8.62、7.78和1.33个百分点。

  记者:去年,广西法院的执行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并把广西作为全国2个试点单位之一,到目前为止,进展如何?下一步有什么工作打算?

  罗殿龙院长:广西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得到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目前全国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在我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中,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切实发挥了统筹全局、协调各方、靠前指挥的作用。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机制、协助执行机制、联合打击拒执罪的协调配合机制、执行救助制度、基层协助执行机制等,特别是联席会议实现了常态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与23个行政执法部门、行业管理机构建立司法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构建涵盖多个社会管理领域的联动司法网络。与工商银行广西分行、建设银行广西分行等商业银行以及国土、住建、工商、税务等联动部门签订了“点对点”网络查控协议。制定了24个联动部门职责规定,明确各自职责,加强互联互动。在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协调下,充分调动了各联动部门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执行指挥中心的平台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

  在法院系统内部,为适应“人民法院主办”的需要,在机构编制上向执行局倾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支持下,自治区高级法院执行局设“一处三庭”(综合管理处、一庭、二庭、三庭),拟定编48人(现有22人),执行局局长进入党组;市、县两级法院也将参照执行。

  在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和南宁市政府等部门的全力支持下,占地15亩、总投资8500万元、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的指挥中心大楼项目已经通过审批,前期启动资金2000万元已经到位,建设用地已经落实,2013年将开工建设。2012年10月25日,全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会后,各市政法委书记向各市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各市市委、政府大力支持中心建设,市委书记、市长靠前指挥,攻坚克难。据不完全统计,目前14个地市已全部建立单独的执行指挥中心,全区50%以上的县、区也将单独建设指挥中心。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创立执行指挥中心的“广西模式”。按照广西《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关于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的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继续深入推进全区执行指挥中心的标准化、规范化、科技化建设。

  一是完善执行流程管理系统开发,建立三级法院执行流程联网联动管理,进一步强化流程节点控制,使案件的执行过程完整体现在管理系统中。二是开发执行查控系统,实现指挥中心与协助单位的外部联动,建立“点对点”集中查询系统。目前,自治区执行指挥中心已与中国工商银行广西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分行、中国银行广西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分行、广西农村信用社合作社、北部湾商业银行等区内6家商业银行签订了协议,并已实现了网络互连。另外,与其他政府部门如公安、住房与城乡建设、国土、税务等部门建立 “点对点”集中查控系统,推动执行查控系统的进一步完善。三是依靠网络通讯技术,建设远程视频指挥调度系统、执行要情系统、远程电子签章系统以及执行案件数据库系统。通过配备大屏显示系统、单兵和车载无线视音频传输系统等相关通讯电子指挥设备,建设了远程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实现远程指挥、远程监控、视频会议、协调案件四个功能。

  记者: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广西法院在为广西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方面将有哪些新的举措?

  罗殿龙院长:全区法院将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实际成效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结合我区法院工作实际,重点抓好六项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导法院工作实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懈探索、准确把握司法工作的基本规律,坚定不移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能动服务大局,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自觉把法院工作纳入全区工作大局中来谋划,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妥善处理经济结构调整中产生的纠纷,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加强涉诉信访化解工作,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建设。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审判工作机制改革。开展“改革创新年”活动,提升科技信息化应用水平,深化执行指挥中心试点建设,探索完善有利于案结事了、提高案件质量效率、适合边疆民族地区实际的审判工作新路子。

  坚守司法公正,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强化审判管理和对下监督指导,着力提高法官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审判工作能力,提升审判质量效率。

  强化作风建设,打造过硬队伍。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总体思路,切实转变司法作风,抓好中央“八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六项措施”和自治区党委30项具体要求的落实,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切实贯彻2012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法院基层建设审议意见,加强分类指导,发挥好统筹、协调、指导作用,抓好司法便民、基层保障工作。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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